大小姐在城里的风评一直不怎么样。
说起她,大部分人都会摇头叹息,说她自小锦衣玉食,被惯出一身坏毛病,比不上二小姐知书达礼,又没有小公子嘴甜可爱。
这些流言蜚语大小姐都知道,但懒得搭理。
她昨晚刚从二小姐那里抢来了一位俊俏侍卫,此时正穿着一身红裙子倚在小榻上,剥着糖炒栗子,懒洋洋地问侍卫问题。
大小姐:“你在她那儿一般都做什么?”
侍卫垂目,老老实实道:“守夜。”
大小姐:“只守夜?”
侍卫:“偶尔二小姐出门逛街会让我随行。”
大小姐往嘴里丢了颗栗子:“那以后可没这么轻松了。”
侍卫抬头,直视大小姐双眼,认真道:“任凭大小姐差遣。”
这并不是大小姐和侍卫的初遇。
五年前,大小姐在大街上捡了个被“拍花子”拐卖的孤儿,但一觉醒来后,那小乞丐又不见了。
大小姐本以为他跑了,伤心了好一阵,后来才知道小乞丐是被管家放去庄子做了几年工,今年才进到府中当侍卫。而从一开始,侍卫就是为她而来,只是阴差阳错被派去了二小姐院内。
得知这一切的大小姐立刻把侍卫抢了回来,发现自己捡的小玩意儿依旧认主,大小姐很是满意,轻哼一声:“跟了本小姐,要学会揉肩、揉脚、揉腿,还得天天给我倒洗脚水。”
侍卫:“好,我什么都会为小姐做。”
大小姐:“什么都做?那我让你杀人呢?”
侍卫坚定道:“万死不辞。”
大小姐赞许点头:“很好,杀人的事先放一边,来给我剥栗子。”
侍卫似乎已经做好了为大小姐杀人的准备。
他每日都会在院中练剑,一天都不落下,只要有人同大小姐起了冲突,侍卫就会向大小姐投去目光。
杀还是不杀?
大小姐回回都摇头。
今日也是如此,城内有名的纨绔调戏了大小姐几句,还说了些很过分的话。大小姐面不改色,三言两语地朾了回去。纨绔丢了面子,嘴里不干不净,却瑟缩着不敢轻举妄动。
大小姐察觉他的畏惧,回头看,才发现身后的侍卫握紧了手中的剑,杀气腾腾,只是一直没有得到她的指示,才忍着没动。
大小姐伸手背在身后,轻戳侍卫的手。
侍卫眉头紧皱,收敛起杀意,刚刚还嚣张跋扈的人立刻双腿发软,拔腿就跑。
回到院子里,大小姐又跟没骨头似的躺在榻上,她脱了鞋,轻轻踢侍卫的小腿。
侍卫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半跪下来替她捏腿。
大小姐和他相处那么久,自然知道他心情不佳,收回腿,坐起身,捏着侍卫下巴:“还不开心?”
侍卫:“他对小姐出言不逊!”
大小姐漫不经心地用手指蹭了蹭侍卫的脸颊:“是,但还不至于杀了他。他家三代为官,你对他下手,官兵势必会查到我这儿。到时,我们只能做一对亡命天涯的野鸳鸯了。”
侍卫先是为自己没考虑到利害关系而懊恼,随后又因后一句脸上晕上了一层薄红。
侍卫浑身绷紧,还想说什么:“小姐……”
大小姐靠近,呵气如兰:“亡命天涯不必,当一对鸳鸯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