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正義想了想說:“不如明天讓陳娘子帶著滴珠去縣衙。陳娘子就說自己幾個月前撿到了一個落水女子。這名女子不知自己姓名,所以養在家中。如今其身體大好,自己也要外出,便為其尋找家人,讓縣令幫忙找人豈不是更好。”
潘甲一聽當即拍手說:“還是汪大哥有勇有謀,隻是不知陳娘子可否願意去那縣衙?”
畢竟在這個年代進官府還是一件很晦氣的事情,潘甲擔心陳娘子不願意配合。仇正義一拍胸脯說:“這件事情我與陳娘子商議一下吧。”
仇正義將陳娘子叫出來,與潘甲一起將這件事情告訴了她。陳娘子倒是無所謂地說:“去官府倒是沒什麽,本來我救月娥的事情也是事實,隻不過是去將她的身份陳述明白這件事情我同意,隻是不知月娥可否做好了準備,願意與這位潘甲一同回家。”
鄭月娥在屋裏打開窗戶衝陳娘子說:“娘子放心,潘甲已經答應了我三個要求,我願意跟他回家。”
陳娘子這才放心地點了點頭,四人商定,明日就去官府告狀。潘甲這才放下心來,和父母在家中心情忐忑地等待著。
到了第二日一大早,陳娘子帶著鄭月娥來到休寧縣衙擊鼓鳴冤。李縣令升堂就看到陳娘子帶著一個人走了進來。
他可能還是頭一次看到這麽彪悍的女子,驚訝地問:“你一大早擊鼓可有什麽事情?”
陳娘子帶著鄭月娥跪下說:“大人小人是山上獵戶。幾月前來這邊售賣毛皮。沒想到在河邊救下了一名女子。當時她頭部受傷,而且身患重病。民女也沒有找到她的家人。就在附近租賃房屋救助了她幾個月。如今她身體已經大好,民女也要回家了。但是她因頭部受傷,無法說明自己的家庭情況。你說民女也實在無法了,因此將她帶到大堂。求大人為其尋找家人,民女也可以放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