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疑,張居正算是我國封建社會中卓越的政治家和改革者,是明朝最著名的首輔。他以不計毀譽、勇於獻身的精神,銳意變革,厘剔宿弊,終於使危機四伏的大明帝國在萬曆初年又煥發了生機,取得了“海內肅清、四夷讋服,太倉粟可支數年,庫寺積金四百餘萬”的輝煌業績。而這業績的取得,自然是與李太後的支持和萬曆皇帝的敬畏分不開的。
早在隆慶二年,當內閣輔臣徐階和高拱不和,徐階告老退位,回到鬆江華亭之時,年輕氣盛的張居正,曾不失時機地給皇帝上了《陳六事疏》,提出了需要變革的六件大事:
一、省議論。凡事不要無用的虛詞,而講求實際的功效。做一件事,開初要慎審,既行之後便要決斷,用一個人,用前要慎察,既用之後便要信任。
二、振綱紀。近年來綱紀不肅,錯誤地以模棱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求全謂之“善處”。應該公道地進行刑賞予奪,而不曲循私情。
三、重詔令。近來朝廷詔旨,多格廢不行,有的竟十餘年猶未完成。文件積壓,年月既久,失去時效,致使漏網的終於逃脫,而國法不得申張,這樣是非怎能明斷?賞罰如何得當?因此應敕下各司,辦事應嚴立限期,違者查參。
四、較名實。器械必須試用之後才知道利鈍,馬匹必須乘駕之後才知道駑良。現在用人卻不然,官不久住,事不責成,更調太繁,遷轉太驟,資格太拘,毀譽失實。因此希望皇上慎重名器,愛惜爵賞,令吏部認真考課官員,使其名實相符。
五、固邦本。眼下風俗侈靡,豪強兼並,賦役不均,官吏們耍弄詭奇花招,吃虧的還是百姓。因此要敕令有司,盡心清理。
六、飾武備。精選將領邊吏,加強軍隊訓練,舉行大閱之禮,嚴申軍紀,注重武備,整飭戎事,國防自會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