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傻呀?这儿离京师这么近,天子脚下,抢了钱还告诉你,他们是哪个乡哪个里的百姓,让家人过去送钱?”
于嘉的白了眼尚轩,翻身骑上了马:“找可能是找不回来了,我回去撰写奏折,让锦衣卫呈报圣上。求皇上派兵搜查沿途乡里,还京师百姓一个太平!”
唉!
尚轩又如何能不明白?
抢劫进京赶考学子的事自古有之、屡见不鲜,学子们势单力薄,身上钱财又多,比一般的商人好抢多了。
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二次送钱的说法,抢了直接就杀,无论是本地富商还是进京赶考的学子,都是一刀,为的就是以绝后患。
知人知面不知心,表面上看上去憨厚的人,谁知道内心中有没有鬼,又要上哪查去?
尚轩跺了一下脚,长叹了一声:“表兄啊,你让我回去,怎么和舅母交代呀!”
站在风中凌乱了许久,尚轩这才登上马车,忧心忡忡地关上了门。
返回途中,风渐渐地大了起来。
然而,队伍刚走出不远,就见土坡上一匹狼在刨着什么,并对众人嘤嘤汪汪地叫着,像是求救信号一样。
随后,那匹狼又返回了山脚,刨了起来。
于嘉停下马来,回头说:“咱们上去看看!”
嗯?
九个锦衣卫面面相觑,马车里的尚轩、贩夫、小二、饼铺掌柜、王福和锦衣卫也是满脸不解。
“大人,那不过是匹孤狼,可能会咬你,上去干嘛呀!”
“大人,狼都是成群出没,那山头只有一匹狼,想必是被狼群抛弃的,这样的狼往往更猛,别上去!”
“大人!”
然而,于嘉拿着刀,缓缓地走上了山头。
就因为刚才狼嘤嘤两声,于嘉断定这狼不会咬他,万物皆有灵,可能是想表达什么事。
众人见劝不动于嘉,又怕他受伤,便带着马车中的几人追了上去。
那山头并不高,黄土切面十分整齐,远远看去,有一个塌方的土堆,那狼拼命地刨着土,山坡上的土还向下滑着,越刨土越多……
见有人来了,那狼并没有吼叫,而是静静地趴在了地上,片刻后转身,将肚皮留给了众人。
可见,这匹狼是遇到了大麻烦。
于嘉后世也养过小猫小狗,也在街上逗过流浪的小狗,动物表现对人类的信任时,都会把肚皮朝着人类。
于嘉尝试性地上前,摸了摸野狼的肚子。
这是一匹母狼,**还很大,应该是刚生完狼崽没断奶的样子……
那这个土堆之中,埋的应该是狼崽。
“快挖,快点挖!”
“得令!”
几个锦衣卫纷纷拔出刀来,挖着土堆,片刻后,洞口便被挖了出来,六只狼崽也被救了出来。
也是时间有些长了,有一只已经死去,其他五只活了下来。
那母狼流着泪,舔着死去的那只狼崽,深情地看了于嘉一眼,凑在他的身边,并没有离开。
于嘉此时瞪大了眼,不是因为这一窝的狼,而是从那洞里面拽出了一件衣服,一根骨头,还有一条没被啃食完的手臂!
看见那件衣服时,尚轩瞪大了眼,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这是我表兄的衣服,这是秦云的衣服啊!”
那这条残缺的手臂……
于嘉回头看向狼,那母狼好像明白了什么一样,汪汪叫了两声,随后便放下幼崽跑了出去。
见众人没有动,那母狼又跑了回来,汪汪叫了两声,再次跑了出去。
这是要带他们去个地方!
于嘉让锦衣卫收好五只狼崽,收好残肢断臂和枯骨,拿着刀,快步地追了上去。
跑了一会儿,在一处土堆上发现了一条残缺的腿,还有一个空空的钱袋,尚轩顿时捡起了那个钱袋,回头说:“这是秦云的钱袋!”
此时已可以判定,秦云恐怕是凶多吉少了,这时代没有DNA,还无法确定这残肢断臂是不是秦云的,唯独找到头颅,才能确定他的死亡。
那狼又向前跑了很远,找到了另一只腿和一大块肉,根据肚脐判定,应该是腹部,里边已经被掏空了。
这场面,没法不让人作呕。
最终,在官道旁的灌木树林里,找到了秦云的头,尚轩跪在地上,嚎啕痛哭:“表兄,是谁害了你呀!”
那秦云死不瞑目,竟然还笑着,眼中也不是恐惧的神情,仿佛是的享受的神情,说不好那个感觉。
既然不是恐惧的神情,那应该不是被人杀害的,死后才被人分尸,然后抛在了这里。
于嘉都不忍看下去了,让锦衣卫用布包上了秦云的头,这种杀法太残忍了,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连一具全尸都不给秦云留呢?
随着野狼又跑了许久,找到了秦云的胸部和命根。随后,于嘉让锦衣卫们,与其他残肢断臂收在一起后,派出一人随马夫一起,赶着马车先行回了京师。
并叮嘱那名锦衣卫和马夫,去找应天府的推官和仵作,看看秦云到底是怎么死的。
很快,应天府的推官,主管刑名的府丞,带着五十名衙役来到了此处,和于嘉作揖之后,检查起事发现场来。
那府丞名叫马义,推官名叫赵飞,二人看完所有的抛尸地点后,给出了与于嘉相同的结论,不是在这里杀的,只是将残肢分别扔在了此处!
府丞马义回头看向一名总甲,说:“带着所有衙役,三日之内,将方圆十里的乡里都搜查一遍!”
“慢着!”
于嘉走上前,说:“不必那么麻烦,这不是乡里百姓干的!”
哦?
府丞、推官作揖说道:“天策大人,你有何高见?”
那府丞马义是洪武年间三十年的贡士,至今一直没有参加殿试,从功名上比于嘉低一个大阶,自然要称呼于嘉的字,还有行礼问话。
而推官赵飞就更不用说,他不过是个举人,好不容易爬到正六品,如果不考下去,除了立下军功外,这辈子也没什么升职的希望。
于嘉看了一眼,那母狼带着众人绕了这山半圈,抛尸要有马和车。
这段时间一直在下雨,抛尸附近脚印都印了下来,那脚印并不大,并且很杂乱,显然不是正常的成年男人的。
由此可见,也不能是路过的行人的,如果路过的行人发现残肢断臂,一定会去官府报官,挺不到八九天还没人报官。
因为大明朝给官府提供有用线索,或是告奸是会给奖励的,不仅仅出于人道主义,还有不少的赏钱。
试想,如果真是乡里壮汉干的话,不可能没人发现异样,一个人哪能抛到这么远,还抛得这么分散。
先不说残肢附近没有大脚印,就说把一个人剁成这样,百姓闻着腐臭味也知道了!
还有一种最不可能的事,就是十位里长串通好了,连同所有百姓都串通好了,一起谋杀了秦云,但这种几率几乎为零。
结合以上种种,不需要搜查乡里百姓的家,只需要把范围定在方圆十里村落,搜查所有里长的家即可!
府丞马义,推官赵飞听了分析,也都赞成地点了点头。
随后,衙役和锦衣卫同时出发,到了下午未时,所有人都回来了,都是一无所获。
于嘉将马车里的干粮都喂了母狼,一边揉着它的头,一边尝试性地问道:“可以带我们去找刚才那手臂的味道吗?”
呃?
府丞、推官、锦衣卫和在场的所有衙役都皱紧了眉头,就连尚轩和带来的几个贩夫小二,也都是满脸的不解。
于嘉竟然和狼说话?
这个时代,官府还没有警犬一说,也没人想过用狼或者狗破案,但于嘉知道,狼和狗的嗅觉,科学数据统计下的结果是非常震惊的,他比人类嗅觉强上一百万倍以上!
如若是用狼破案,那这个案子就没什么难的。
片刻后,那狼吃饱了,舔了舔包袱里的幼崽,对于嘉汪汪叫了两声。
于嘉抱起了抱着幼崽的包袱,揉了揉母狼的头,说:“好好的闻一闻,还有没有和你吃的那块肉一样的味道,闻一闻源头在哪里。”
也不知道狼能不能听懂,但从刚才的表现来看,这匹母狼应该明白,于嘉要找的究竟是什么。
“相信我,这母狼会帮助我们破案!如果这招可行的话,臣当上奏折报与陛下,各地官府培养官犬协助破案!”
话语落下,于嘉让母狼闻了闻玉佩,随后,母狼便闻着地上的气味,快步向前方跑了出去。
“所有人,跟上母狼!”
呃……
众人面面相觑,眉头拧得跟麻花一样,狼能破什么案,狗又能破什么案啊?
然而,考虑于嘉的身份,众人也没有出来反驳的,都纷纷点了点头,跟着于嘉和野狼跑了出去。
那野狼绕了几圈之后,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竟然爬上了上山的石梯!
山顶是什么不用多说,于嘉和锦衣卫们不久前刚从上面下来,就是受着朝廷的奉银、替大明诵经祈福的佛慈庵。
于嘉也开始半信半疑,会不会是那群柔弱的尼姑和壮汉勾结,图财害命杀了秦云呢?
不无这个可能!
在原来的时候,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当你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无论多么的难以置信,那都是事实!
“各位,咱们跟着母狼,去佛慈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