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門崛起,我是活財神

第二十六章 深夜房子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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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典史生氣地說:“你隻要留在城裏,就會被捉到大牢,就是我出麵,也救不了你。”

“你不要忘了,我雖是典史,但我上麵還有縣丞,還有縣令。官大一級壓死人啊!”

“你先離開縣城避避風頭,等風頭過去,我再想辦法把你弄回來。這隻是權宜之計,又不是真讓你當土匪。”

“就算你是土匪,還有我在,你怕什麽?”

仔細想想,叔叔說得有道理,自己現在犯了大錯,留下來沒有活路,不如冒個險,劍走偏鋒,當一個逍遙自在的土匪。

過幾年,縣令調走,來一個新縣令,這事就算翻篇,隻要叔叔還是典史,就有辦法讓自己回來。

“好吧,我聽叔叔的就是。”張無忌隻好同意這樣做。

張典史又說:“最近幾天風頭正盛,你不要露頭,就待在我家中。風頭過後,我再把你弄出城。”

“好,就這樣辦。”張無忌點頭說道。

第二天見到縣令金河田,金縣令問張典史事情辦得怎麽樣了。

張典史垂頭喪氣說:“我派人找了,隻差掘地三尺,也沒有找到那臭小子。請大人再給我幾天時間,我一定把他找出來!”

金河田說:“記住,我隻給你十天時間,時間一到,找不到他,你自己想後果吧。”

這話讓張典史有種驚悚感,找不到張無忌,自己還會倒黴?看來這次的事情棘手啊,不放點血是過不了關的。

回到自己的官廨,張典史派出幾名捕快,到東市、西市、南市和北市,調查昨天帶頭鬧事的人叫什麽名字,家在哪裏。

然後,他又準備了一份厚禮,趁金縣令在家的時候送過去,請金縣令多多關照。

金縣令知道他不會稟公辦差,但想著,怎麽著,他也要裝裝樣子,糊弄幾天再送禮。沒想到隻一天時間,他就認慫了,送禮倒是挺及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