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去的温度:法医手记

争议的核心——生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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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大约8周时,受精卵上开始长出胎芽(bud),胎芽会逐渐长出胎儿的手脚,从这时开始,我们就可以称这个受精卵为胎儿了。见过胎儿超声波照片的人应该知道,胎儿从一开始的一个小圆点逐渐分裂出脊柱,再在脊柱两侧逐渐分裂出手脚。如果此时将这个胎儿扼杀就会被判为堕胎罪,争议就此产生。有人认为虽然胚胎是一个生命,但还不能称之为人,扼杀胚胎要像杀人一样被定罪是不合理的。当年黄禹锡博士的科研组就是因为从受精卵中提取了干细胞(stem cell)而备受争议。[5]

我们知道心脏、肝脏、胰脏等器官发生病变的患者需要接受器官移植,可是找到合适的捐献人并配型成功谈何容易?那么,将干细胞培育成器官移植给这些渴望活下去的病人何尝不是一件大好事?培育定制型的器官又何尝不是一项医学奇迹?甚至还有可能从受精卵中分离出脊柱干细胞移植给瘫痪在床的人,让他们重新拥有健康的脊柱,为他们带去重新站起来的希望。

黄禹锡博士就是为了给绝望的人带去重生的希望,才从受精卵中提取干细胞开展相关研究,而这项研究却被贴上“有伤伦理”的标签。暂且不论提取女性卵子是否有伤伦理,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提取受精卵的干细胞究竟是不是杀生。单就这个问题,已经形成两个立场相反、各执一词的阵营。

认为这是杀生行为的支持阵营说:“受精卵是由人类的**和卵子结合而成的,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分化变成胎儿,怎么可以像实验室耗材一样,说扔进垃圾桶就扔,说用自来水冲走就冲走呢?”反对阵营则反驳道:“为了科学的发展,为了造福子孙后代,进行必要的实验是不可避免的!”两个阵营针锋相对。

再举一个理解起来稍有难度的例子:线粒体(mitochondrion)是细胞中生成直接能源物质ATP(Adenosine Triphosphate)的结构,在**与卵子结合的过程中,位于**尾部的线粒体被截断在卵子之外,因此孩子体内的线粒体只来源于母亲,存在于X染色体中。

如果母亲的线粒体基因在遗传的过程中出现病变,拥有两条X染色体的女儿可以通过染色体间的相互弥补避免发病,而只有一条X染色体的儿子却很有可能发病。所以,儿子会更容易因线粒体疾病而早亡。

目前,为了探索线粒体疾病患者的治疗方法,相关领域正在研究核质置换技术,该技术是将携带线粒体疾病基因的母亲的异常细胞质与基因正常女性的细胞质进行置换。然而,由于伦理争议,开展此类研究阻力较大,而且即使细胞质得到置换,线粒体依然是母亲本人的。类似这种难解的科学问题依然困扰着医学界。

近年来,合成生物、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等生命科学方兴未艾;与此同时,舆论对于生命定义的争议也随之而来并将长期存在,这也正是科学发展历程中不可避免的阵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