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医的我,每周一都要去验尸。年轻一点的时候,每周去两次,有时就连周日都在解剖尸体。等到渐渐开始感到力不从心时,才减到一周验尸一次。
验尸是对尸体进行调查的一系列行为的统称,主要分为肉眼验尸和解剖验尸两种。肉眼验尸,顾名思义就是用肉眼检查尸体状况,当然绝大多数的死因和死亡种类单凭肉眼观察无法得出结论。这时,就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综合判断死因。
验尸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确认逝者的身份。日常生活中,我们是通过大脑接收、整理视觉传递的信息来判断人的身份。说到这里,我想到了在媒体上了解到的一种有意思的疾病——人脸识别障碍症,除先天因素之外,这种病的病因主要是大脑皮层下方的纺锤形状的枕颞回遭遇疾病或外伤而受损。这种病的患者不仅认不得别人,甚至连自己的脸也认不得、分不清。然而,法医学领域所说的确认身份不是视觉确认,而是通过检测指纹、牙齿及DNA进行客观判断。有些人对法医学存在一种片面的误解,认为它只应用于一些神秘事件,用来探究神秘人物的身份。但事实上,无论事件是否神秘,都要首先通过法医学确定事件发生的缘由,只要是死去的人,首先都要通过法医学确定逝者到底是谁。
解剖验尸是为了判断死亡原因和种类。
比如说,大邱地铁火灾惨案、“世越号”沉船事件中的逝者,必须先知道他们是谁,才能准确地交给遗属。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采用的方法就是刚才说到的检测指纹、牙齿和DNA。
身份得到确认后,就到了下一个重要步骤——弄清楚“因何而死”,也就是从医学角度来确认死亡原因。这时,在医学院学到的各种疾病名称就派上用场了。
下一步就到了查明“怎样死去”这一阶段。曾在全社会引发轩然大波的“农民白南基身亡事件”中,已故的白南基的死亡原因是高钾血症、心脏衰竭。但究其病因可知,这是由颅内硬膜下出血导致的,合理的说法应该是死于外因。我没有站在任何政治立场上,仅仅是从医学角度做出合理判断。
2017年统计结果表明,韩国每年死亡人数约28万,其中500多人死于他杀,也就是说,每10万人中不到1人[2]。我们所知道的每10万人中有2人死于他杀的数据是包含了杀人未遂的。而每10万人中有24人死于自杀,数量达到他杀的30倍,在数量如此庞大的自杀事件中,最首要的任务就是排除他杀嫌疑。此外,猝死的人即使没有他杀嫌疑,死因不明的情况也很多见。因此,需要我解剖验尸的大多是自杀或死因不明的尸体。
这样一来,我每周一都要与死去的人见面,很遗憾地成为在他们死后才能遇见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