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也提到,旧金山的金门大桥自杀频发。有关部门在桥上设置了防止自杀的围挡,这曾引发热议。反对设置围挡的一方声称围挡投资颇大却收效甚微,他们认为决心自杀的人终究会自杀,在金门大桥自杀不成的话也会换一个地方自杀。
然而,实际调查结果与他们的观点正相反,自杀受阻一次的人当中有67%的人不会再次试图自杀,并且能活到寿终正寝。有些人虽然是考虑再三才做出自杀的决定,但是一旦在自杀时有人出面阻止,或真诚挽回,多数都会回心转意。
也正是因为如此,韩国在自杀频发的麻浦大桥上开展了一系列自杀预防工作,具体做法是在桥栏杆上设置了写有正能量话语的灯带,这些文字让人们重新反思自己的选择,重新认识生命的可贵;同时还安排警察在桥上巡逻,第一时间挽救自杀的人。这项政策因取得良好成效而广受好评,而美国曾经反对在金门大桥上设置围挡的官员则遭到强烈的谴责。
自杀,是每个人脑海中都曾闪现的念头,每个人都有可能在人生不堪重负之时想过一死了之。自杀是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最为悲剧的结局。同一社会屋檐下的我们不应袖手旁观,应尽我们所能去挽回自杀的人。
自杀是一种渐进式的行为,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因此是可以进行早期预防的。如果在这个渐进式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家人温暖的关怀,获得朋友的安慰或者得到社会救助,那么自杀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那些徘徊在自杀边缘的人需要我们温柔以待。
国家不应把自杀视为个人行为,应保障对自杀预防工作的资金投入,齐心协力地去解决自杀这一社会问题。
作为一个法医学家,我真心希望下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汉江满眼尽是花海,不再有一具具沉入江底的遗憾。
Q/A 答疑解惑
1. 法医学水平被看作衡量一个国家人权意识的指标,在韩国历史上法医学最早出现于何时呢?
韩国最早的法医学可以追溯到朝鲜时代早期世宗二十二年(1440),《新注无冤录》《新注无冤录音注》的出版标志着法医学的启蒙。这一著作是中国元朝《无冤录》的译著,而《无冤录》是宋朝出版的《洗冤集录》(1247)的修订版。
后人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次增补和修订,英祖二十四年(1748)出版了《增修无冤录》,正祖十六年(1792)出版了《增修无冤录谚解》。此后,又有一批法医学著作问世,例如正祖二十三年(1799)的《审理录》、纯祖年间的《检要》、纯祖二十二年(1822)的《钦钦新书》以及《尸帐》等。
宋朝刊行的法医学书《洗冤集录》。
朝鲜时代的法医学不仅学术书籍丰富,制度体系也很健全。根据有关历史记录,世宗年间,法医学被灵活运用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过程。当时实施复检制度,即严格规定必须有两名以上官吏到案件现场对尸体进行检查,并且两人应来自不同属地。
然而,优秀的书籍和健全的制度也逃离不了与国家一同覆灭的厄运。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的法庭将法医学拒之门外,我们祖先留下的法医制度和学术成果失去了用武之地。
近代法医学从这一时期开始萌芽。1930年4月18日,京城帝国大学(首尔大学的前身)开设了法医学专业,由东京帝国大学法医学专业的助教佐藤武雄担任教授,曾在塞弗伦斯医科专门大学(延世大学医学院前身)任教的崔栋教授在东北帝国大学深造后也来到这里任教。这个专业一直存续至韩国解放。
韩国解放后,曾在京城女子医科专门大学(高丽大学医学院前身)担任助教的金万达博士在九州帝国大学攻读法医学,在当时的大邱医科大学,也就是现在的庆北大学医学院开设了法医专业。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韩国法医学日薄西山,幸运的是有崔栋教授、金万达教授两位先驱力挽狂澜,使韩国法医学的命脉得以延续。后来,历史的接力棒交到了文国镇教授手中,他通过一个充满戏剧性的契机走上了法医学道路,并且带领韩国开启了现代法医学的大门。
文教授在首尔大学医学院读大三时,一次外出时突然下起了大雨,忘记带伞的他情急之下冲进一家二手书店避雨,在那家书店他被一本日文的《法医学》吸引,从此走上了钻研法医学的道路。但是那时,崔栋、金万达教授都已离世,文教授只能自学成才,他通读当时美国、日本的法医学著作,又远渡重洋去这两个国家深造。学成后,他将法医学学问带回韩国,成为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的创立者之一,并且独自在法医学部门担当重任;1970年起任又石大学病理学专业副教授;1976年9月1日创立高丽大学医学院法医专业,并在那里工作至1990年8月退休。文教授引领韩国法医学实现全面发展,特别在法医血清学、医疗法学领域做出突出的贡献。
日本人统治下的京城帝国大学医学院随着韩国的解放而瓦解,首尔大学医学院经多番努力,终于在1984年4月1日正式设立了法医学专业,由李正彬担任教授,与后来的李允成教授一起为韩国法医学的发展做出卓越的贡献。我正是在这两位教授的教导下,播种下成为法医学家梦想的种子。
2. 终止延命医疗等尊严死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对于这类事关生死的议题,我们应该如何转变思维方式,以正确的态度去应对?
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当今时代日新月异的进步。直到20世纪90年代还在争论不休的脑死亡问题,现在已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关于终止延命医疗的争论虽未平息,但民众对此接纳度高,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默契。因此,医院已经开始了终止延命医疗的临床实践。
所以我认为,医助自杀等尊严死形式未来能否获得社会认可并得以施行,也取决于民众观念的转变。也就是说,对于死亡的态度和认知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通过社会成员协商确定的。我认为“做好一名健康、尽责的社会成员,不过度惧怕死亡,不任意轻视死亡”,就是我们对于死亡应该具备的正确态度。
而且我们应该知道,生命终将消逝,因此在有限的生命里,心怀感恩,努力生活,做到无愧于自己和他人,是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责任。
3. 作为一名有机会与自杀近距离接触的法医学家,您想对正在自杀边缘徘徊的人说些什么?
自杀问题已成为韩国社会的一大毒瘤。很多人把自杀当作解决问题的捷径和掌控自我的方法。然而,作为一名法医学家,我目睹过太多的自杀,但没有任何一次自杀真正解决了问题,只会让深爱自己的人陷入痛苦的深渊,引起无穷无尽的新问题。
自杀是由缺乏自我认同感、被社会孤立、自暴自弃、陷入执念或绝望等心理问题造成的,而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我想对那些有自杀想法的人说,你们现在正在经历的心理上的痛苦是完全可以通过治疗康复的。这些心理上的病痛与感冒一样,在医生的治疗和亲人的支持下,完全可以被治愈。因此,不要采取自杀这种于解决问题无益的方法,要积极寻求周边的帮助,继续走好未来的人生旅程。
此外,媒体要摘掉自杀的“偶像光环”,营造全社会对自杀的正确认识;要坚定构建自杀预防体系的信念;全社会要不遗余力加大对自杀预防事业的投入与支持。这些都是应对自杀频发现状的题中之义。
[4] 以上均为韩国相关法律法规。韩国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废除堕胎罪。在胎儿继承权问题上,作者论述存在错误,《韩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直系卑亲属(胎儿被视为已出生)、直系尊亲属、兄弟姐妹、四亲等以内的旁系。
[5] 黄禹锡关于干细胞研究受争议主要围绕造假和取用研究员卵子丑闻。
[6] 指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的不可逆终止,失去自主呼吸。
[7] 译者在核查相关国家法律文件和相关领域学术专著后,对作者表述进行补充和说明。
美国:1978年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通过《统一脑死亡法》;1981年美国总统委员会通过《确定死亡:死亡判定的医学、法律和伦理问题报告》;1983年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医学生物学及行为研究伦理学问题总统委员会、医学会、美国统一州法律全国督查会议通过《统一死亡判定法案》。
德国:1997年《器官移植法》首次承认脑死亡。
日本:1992年脑死亡和器官移植政府特别顾问小组起草的承认脑死亡的器官移植法案遭到多方反对,1997年通过修订的器官移植法案,承认脑死亡。
[8] 经过核查英文报纸、论文和图书等,克鲁珊(1957—1990)1983年因车祸成为植物人,父母于198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9] 作者在此处遗漏荷兰。
[10] 美国病理学家,安乐死倡导者。以公开拥护临终病人通过医生协助自杀而获得死亡权利而闻名,他说他帮助了130名病人实行了安乐死。他的著名论断,死亡不是犯罪。
[11] 取自古希腊神话中的死神塔纳托斯(Thanatos)。
[12] 俄勒冈州选民1994年投票通过《安乐死法案》,1997年俄勒冈州再次举行全民公决,肯定《安乐死法案》,该州成为全美国唯一合法的医师协助自杀的州。而杰克·科沃基恩1999年入狱,2007年获得保释。
[13]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14] 2020年和2021年韩国自杀率又居OECD成员国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