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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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部門是做樓盤推廣的,現在大環境不好,公司很艱難,推廣費用減少了,工作也不多。公司還有個公眾號,交給我打理了,每星期出兩期,每期六七篇。公司總部的新聞、短評,都由我來寫,然後每個樓盤,在售的已售的,都有一兩個通訊員,我天天跟她們聯係,催促她們把稿子發過來。另外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維穩。我進來前不久,一個樓盤的第四期降價了,第三期的業主就扯橫幅要求退房,把售樓部的沙盤都砸了。售樓部的經理要報警,令總沒有同意。平息這些糾紛,也是我們的主要工作。

這天上午,銀帆小區的物業打電話給肖部長,說小區一業主家的石膏板掉下來了,差點砸到人。業主要求賠償三萬塊錢,否則就要找媒體曝光。這是七年前賣出去的精裝房,早就過保修期了。肖部長說:“責任肯定是沒有的,三年保修期,現在都七年了,誰還能保他一萬年?隻是鬧起來也不好。”就開車帶我去看了。石膏板砸在枕頭上,還沒有收拾。肖部長想上去收一下,被業主阻擋了,說要保護現場。肖部長眼神不那麽好,我看出來牆沿似乎有一點水漬,就脫了鞋踩在**查看,的確是有水漬,摸一摸卻是幹的。我用手機拍了照,給肖部長看了。肖部長對業主唐先生說:“可能是有點滲水,洗地板滲下來的,你可以跟樓上溝通一下。”唐先生馬上說:“我跟樓上溝通?你以為世界上的事是那麽好溝通的嗎?”肖部長說:“裝修房屋保修期三年,現在都七年了。”唐先生說:“滲水那也是你們的責任。”肖部長說:“應該是他們搞裝修動作大了一點,震出細縫來了。”唐先生再一次說要找媒體曝光,又說:“滲水那也是你們的責任。”唐先生說:“賠三萬塊錢是一分錢都不能少的。一個還活著的我找你們賠三萬塊錢,你不覺得你們太幸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