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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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板寫完那自供狀般的“收據”,得到兩萬現款,像條夾尾巴狗似地溜出徐宅。這筆錢他究竟敢不敢花,以及如何打發王喜,叫他永世不再糾纏金枝,都是後話了。眼下他隻希望今天的事情屬於“私了”——老百姓之間,尤其是個體戶之間的許多糾紛,至今仍然沿用著千百年來的古老方式加以解決,“民不舉,官不究”。有些事兒,是由徐伯賢這樣的體麵人物出來“仲裁”;更多的糾紛,則是居民委員會的老頭老太進行“調解”。這種不經過法律程序就“私了”了的糾紛,多得無法統計。恐怕都拿到法院去也審理不過來吧。如果說它是法律之外的一種“補充”形式,細摳起來必然存有許多不合法的內容;但要說它是落後的“法盲”行徑,其中卻又飽含著人情味兒。在北京的大馬路、小胡同、大高樓、四合院裏,“私了”之事天天都有,究竟合法不合法?也隻能留待專家學者去研究了。吳胖子可不管這一套,他喜歡“私了”。

吳胖子剛走,徐伯賢立刻穿衣戴帽,準備出門。雖然兩盒再造金丹鎖進了他的保險櫃裏,可這件大事兒在他心裏還遠沒了結。他要立馬去見金一趟。

“吃了晚飯再去吧。”徐太太勸他。

“還是早點兒好。”

“幹嗎這麽急呢?”

“你想想看,金一趟七十多啦,他要發現丟了金丹,還不急死呀!”

“那你就去告訴他,說金丹在你這兒?”

徐伯賢笑了:“沒那麽簡單。”

他往外走,被妻子拽回來,撳到沙發裏:“那你去幹什麽?大經理,什麽話兒都是你說的,女人頭發長、見識短啦,你跟別人談買賣不準我插嘴啦……可我就是想不通,花兩萬塊錢把金丹買下來,到底為什麽?”

“主要是防備金丹落到別人手裏。”

“這金丹,真的能化驗出秘方兒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