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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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說是照亮人生陰暗的一盞鬆明子或梓油燈,我之所以不用其它的照明用具是因為鬆明子與梓油燈很難被人看見了,所以它們最接近於傳說。現在,在我曾經生活過的地方,也出現了一些關於我的傳說。當然是與文學有關。在那兒一旦將我與文學相剝離,傳說於我就將毋有資格,人觀曆史總比觀現實更清楚準確,傳說也有一種曆史的意味,人對它卻特別地感情用事,譬如那個關於陳世美的傳說,其實隻是一群嫉恨小人的編造。關於這類的傳說,本不該叫傳說而叫謠傳更準確。

我想本應該成為傳說的是我爺爺。老人家活了八十八歲。在他八十三歲時,一頭牛將他撞落公路旁的高岸,胯骨摔成粉碎性骨折,所有的人都認為他必死無疑,然而半年之後他竟扔掉拐棍,每天步行到城裏逛一趟。若雖不是對死亡的反諷,也是對生命的張揚。老人家年輕時曾在漢口遭日本兵毒打,抬回鄉下時,胸口上的大洞中晝夜不停地向外流膿水,那個洞直到他閉上眼睛,幾十年裏一直沒有閉合。當年林彪尚不叫林彪、老人家也不是老人家時,他曾在林家做過兩年長工。文革中這一經曆差一點禍及我們全家。我爺爺沒有看到也沒有料到,在他死後的第五年也就是1991年裏,被他的長孫追認為自己的文學啟蒙者。在我最早的那些有關大別山神秘的故事裏,我爺爺總是化作一個長者在字裏行間裏點化著我,如同幼年時躺在夏夜的竹**和冬日的火塘旁,聽老人家講述那些讓人不信不行的故事。那時,一切的別人都是無關緊要的,唯有我爺爺例外。這種判斷在現在來看,確實準確而真切。然而,這些沒有人來傳說。那些播送傳說的人以為這樣就可以將他們渴望的東西強加於我,卻沒有料到我爺爺可以永遠八十八歲地守護著我心靈的筆端,別的人則是永遠不可能做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