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你查一查那一年的日曆,這天準是星期六。要不是,那就是我記錯了。
那時我正在師範讀三年級,前兩天我和好朋友德全計議這天去北京。借班長的自行車,由德全馱著我,騎車去北京。在此之前北京我去過兩次,德全去過一次,都是坐火車去。北京離我們學校一百二十裏,也有人說是一百裏,總之就這麽遠,那時我和德全也不十分明確具體的裏程,並且現在也不明確。
星期六上午便已無心上課,我和德全逃了兩節課回宿舍收拾行囊。我們的行囊是借同學的一個棕色中型人造革背包,裏麵裝上各自的一身秋衣秋褲。這時天氣還熱,隻汗衫單褲足矣,但我倆的計劃中包括在街頭露宿(沒錢住旅館呐),故這秋衣秋褲是有備無患。裝一瓶冷開水路上喝;裝兩個饅頭,路上吃;還裝了什麽零碎現在已經記不得啦,反正是裝得鼓鼓的一個背包。同時我還裝進去一件武器——一把真正的彈簧刀。裝彈簧刀時德全很反對,說是怕警察給搜出來。我說這是為了防身,否則若遇小流氓欺負咱們怎麽辦?何況咱又不做壞事就是讓警察搜出來也無妨。
德全仍是反對,但終歸拗不過我,彈簧刀還是裝了進去。彈簧刀極其鋒銳,拍拍鼓鼓的行囊,我的膽量壯了不少。
星期六下午沒課,全是自習,一般情況下有事可以請假的。臨行前我倆找到班主任請假,班主任很不願意放我們,但他知道不準假又不行,我倆從來沒聽過話,所以他沉吟了一番沒表示反對而是語重心長地說:“別惹事,見事躲著走;別管閑事,遇著欺負就忍就躲。再有就是騎車注意安全。”我倆一一點頭答應下來,並做了保證。然後班主任又問我們什麽時候回來,我倆很感動於班主任的態度,就保證說決不會耽誤下星期一上課。班主任說這樣才好;否則一耽誤課影響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