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一年我初中畢業考上了師範,因此沒有上高中,我們那時候是學習很好的學生才能考上師範,但同時也就放棄了考大學的機會。
沒有了高考的壓力,課程又輕鬆的很,因此我們很貪玩。偏偏我們的班主任又管的嚴,連晚自習也不放過我們,所以我們那時每天都想著怎麽逃課去玩,班主任每天都想著怎麽捉我們。
《進京》寫的是真實的經曆。這篇作品沒有曲折的情節,但我想它的意義在於真實的記錄了那一段生活。1983年,有一個新名詞叫“嚴打”,意思是“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因此才有“不準攜帶彈簧刀外出,否則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定》論處”,這一條例可能現在也在執行。
回到學校後,我們班的班長找我談話,告誡我今後要老老實實,千萬不要再“犯事”。班長還推心置腹的告訴了我一個他自己的秘密:他在剛剛過去的暑假裏,也差點犯事,他哥哥因為打架,公安去他家裏抓他哥哥,班長為了保護哥哥,阻撓公安,被公安捆了起來,如果不是班長是在校學生,就要被拘留了。
“你知道被拘留會有什麽後果嗎?”
“什麽後果?”我問。
班長說:“那我就會被學校開除了!”
“啊?”我驚住了。
我們那時候,被學校開除,可就將一生的前途都毀了。我想起北京民警的話:“你要不是學生,這次怎麽也得拘留你半個月。”
我問班長:“我這次在北京要是被拘留了,也就被學校開除了?”
班長嚴峻的說:“對。”
此後在師範的最後一年裏,我老老實實,連逃課也不敢了,我們班主任省心了,不用再追我。
後來,我們班一個男生跟校工打架,差點得個記過處分。班主任跟我們聊天時對我說:“這次打架要是你,就麻煩了,就得開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