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流程

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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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是接到任濤本人從現場用手機打過去的報案電話後,出動“110”警車一路風馳電掣趕過去的。進門之後他們發現現場保護得很好,方靜的屍體保持著被窗玻璃砸中猝死的姿態,甚至那玻璃的一角還深嵌在她肩胛之上的頸動脈上,被凝固的鮮血弄得像一塊粘糊糊的糖稀製品。任濤很鎮定地坐在床邊,對警官詳細講述了他和方靜之間發生爭吵的過程,承認是他失手推了方靜,方靜一腳沒站穩,後背撞到了竹製書架上,這才導致慘劇的發生。他強調了這是一個意外,因為他跟方靜除了生意上的來往之外,幾乎可以說是相當陌生,陌生的方靜居然可以為了一筆來往賬目追到他租住的房間,難免令人心裏不痛快,說話和動作也就不可能裝出溫文爾雅的所謂“紳士風度”。他非常配合地伸出雙手,由為首的警官給他上了手銬。走出房間的時候他也沒有忘記請求警官在他手腕處蓋上一條遮羞的毛巾。

因為天氣炎熱的關係,任濤被帶走之後,留下的人急急忙忙地在房間裏拍照,采血樣,收集指紋腳印和玻璃碎片,察看門鎖窗戶,好早些把屍體移走。事情辦完返回局裏,他們才知道自動報案的這個任濤是不久前死去的李副市長的前夫。

事情很明顯,可以歸結為“過失殺人”一類。至於任濤有多大的過失,要承擔多少責任,判不判刑罰,判的輕重程度,必須立案調査,還要請律師辯護什麽的,一時半會兒也做不了結論。當事人任濤當然是被暫時地拘留起來了。因為他沒有父母妻子兒女,也就沒有什麽人要去通知。任濤自己更不想讓事情傳揚出去,他認為出了這樣的意外很丟麵子,他無臉見人。

幾天之後的一個早晨,拘留所的看守人員打開任濤的室門給他送早餐時,驚恐萬狀地發現任濤已經在拘留室裏死去起碼幾個小時。他臉色青紫,嘴巴大張,連眼球都因為窒息而顯得暴突。顯然在死前他是做過一番掙紮的,他從**翻滾落地,而後又爬出去大約兩米的距離,一隻手竭力伸向前去,甚至都已經碰到了門邊。據見多識廣的看守人員說,他肯定是想呼救,又喊不出聲來,強烈的求生欲望使他在危急中爬出這麽一段路。可惜他還是沒有能夠把門敲響。其實你再想想,一個連聲音都發不出來的人,怎麽可能有力氣抬手敲響一扇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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