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的盲人当然是“五保户”。“五保”一定是一种乡村的社会福利。是哪“五保”呢?那时候我太小了,真的不知道。我能记得的只有一点,但凡“五保户”,其实不是“户”,他们都是孤身一人,住在“舍子”里头。“舍子”也就是棚子,整座房子没有围墙,屋顶像一顶草帽,直接就扣在地面上。
回过头来看,“五保”这个说法着实可笑了。即便是充满了壮劳力的家庭,生计也通常“不保”。“五保”能得到什么“保”呢?我所看到的“五保户”大部分都是乞丐。到了腊月,“青黄不接”的时候,他们就在胳膊上起一个淘篓,淘篓里只有两样东西:碗,还有筷子。然后就上路了。
有一句话我一直羞于说出来,可是,说不说都是这样:只要一出现涝灾,我的老家就会出现一大批的乞丐。成群结队。
在我还是一个青年教师的时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每一年的寒假,返校的学生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这样的:“毕老师,春节期间我家来了许多人,都是你老乡。”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都很不舒服,我只能尽我的可能笑得自然一些。
是四岁还是五岁,那一年的冬天我闯了一个什么祸,我的母亲逼着我认错,我不干。气急败坏的母亲决定惩罚我,她拿起碗筷,装在淘篓里,随后就把淘篓套在我的胳膊上。她把我推出去了。当着我的面,我的母亲关上了家门。我吓得不轻,最终认错了。四十多年过去了,这件事我依然记忆犹新。回过头来看,即使是一个孩子,我的内心也有关于讨乞的恐惧——那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事。
同样是做乞丐,盲人的讨乞就要复杂一些了。他不认路,他必须由一个孩子领着。联系他们的是一根竹竿。
我在小学课堂上听老师讲过这样的一个故事:
一个盲人讨到了一碗面,一口气吃完了,他把面汤递给了孩子。孩子用筷子在面汤里捞,却什么都没有捞到。盲人说:“你(用筷子)再划划。”就在回头的路上,他们过桥了,孩子一把把盲人推下了河,盲人喊救命,孩子不救,说:“你再划划。”后来,盲人学好了,每一次讨乞的成果都是一人一半。
如果在今天,这么说吧,我孩子的老师在课堂上给我的孩子讲这样的故事,我想我会请他喝杯咖啡,我们得谈谈。但即使是今天,我也不会指责我当年的老师。他在教导我们“活下去”的方式,他在提高我们关于“吃”的智慧。这个故事在无情地告诉我们一个事实,即使在讨乞的“组合”内部,到了“一碗面”的面前,真正起作用的依然是“丛林法则”。
我的问题是:丛林法则到底对不对?
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好吧,既然无解,那就先把它放在一边。我们先说盲人老大朱吧。
老大朱也许姓朱,我不能确定。他是光棍,就一个人。换句话说,不可能有孩子提着竹竿给他带路。奇迹发生了——奇迹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由一个人来完成的,老大朱硬是着他的淘篓子到其他的村庄乞讨去了。
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件事,乡下“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乡下的路是随机的,有它的季节性,这里头还包括复杂的田埂和独木桥——老大朱一个人是怎么走那些路的呢?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没有人问过他。但老大朱做到了。他活着,这就是证明。
这怎么可以证明呢?老大朱没有被饿死完全可能是这么一回事:他没有去其他的村子,他就在本村要饭了。
不。事情不是这样的。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从来没有看见老大朱在我们村要过饭。一次都没有。
在我的老家那一带,有一个隐形的规矩,也不是什么硬性的规定:要讨饭,可以,你最好到别的村子里去,不要在本村。这里头有难以启齿的尊严问题。你可以在不认识的人面前失去脸面,但是,你不能在乡里乡亲的面前伸出你的手——人都是要脸的,即使在要饭。
外面传来了老大朱的消息,说,这个瞎子很有意思,在他讨乞的时候不说话。他不说“发财啊”,“长命百岁啊”;他会把他的食指塞到嘴里,抿着,鼓起来,用指头拨弄他的腮帮子。这一拨,他的嘴里就会发出“啵”的一声,很响亮。这是一个信号——老大朱的嘴来了。是的,老大朱是我见过的辨识度最高的一个盲人,也是我见过的最欢乐的一个乞丐。
我请老大朱做过表演,他“啵”得真的很响。我们都学他,我们所有的孩子都会“啵”,我也会。在老大朱踩着夕阳回到我们村的时候,他时常被我们包围。在他的四周,稚嫩的“啵啵”之声不绝于耳。他闭着眼睛,脸上乐开了花。
我还去过老大朱的“舍子”,和他聊过天。他的家不能用“一贫如洗”去概括,因为他家里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洗过的,包括他的碗。而他也不用筷子。老大朱并不闭塞,很健谈。我为什么要来到老大朱的“舍子”呢?是一个老奶奶建议我们去的。老太太也没有真的建议我们去,她只是在老大朱的酱碗里发现了“太多”的蛆,老太太说:“你们去看看瞧。”这其实是强调说话的真实性而常用的一种语气。我们真的去了。老大朱酱碗里的蛆实在有点过分了,酱是黑的,可老大朱的酱碗是白的。密密麻麻,在蠕。
我非常非常地抱歉,我想说说蛆。在我的家乡,哪一家的酱碗里没有生过蛆呢?我们家的酱碗里就见过。我不止一次用我的筷子把那些蛆拣出去,就像从饭碗里拣出去一粒砂姜。面对食品里的蛆,我没有心理障碍。为了一两个蛆就把一碗酱或一碗咸菜浪费掉,用我母亲的话说,叫“不会过日子”。很不像话的。老大朱的问题不是酱碗里有蛆,是他看不见,他不能用他的筷子把它们拣出去,结果,蛆拿他的酱碗做窝了。最终,蛆也就成了他的食物。老大朱说,“酱蛆”可以“当肉吃”。
俄罗斯文学里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高贵的苦难”。老实说,这个说法很吸引我。我信,我坚信,即使在苦难里头,人性也自有人性的高贵。这和“贵族的苦难”“草根的苦难”不是一码事。可我从来没有见过“高贵的苦难”,我亲眼所见的都是“卑贱的苦难”,和蛆一起吃,和虱子一起睡,和苍蝇一起拉,和蚊子一起撒,在最后,所有的人都变成了蛆、虱子、苍蝇和蚊子。
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我不可能看到“高贵的苦难”。道理很简单,我们早就生活在“丛林法则”里头了。所谓的“丛林法则”,无非就是两句话: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么一说我在前面悬置的问题似乎可以作答了,它不是无解的。它有解,但它的解有一个前提:“人”和“物”究竟有没有区别。
如果“人”和“物”没有区别,丛林法则就是对的;如果有,丛林法则就是错的。
回过头来,我必须要说,老大朱的苦难是卑贱的,然而,即使是这样卑贱的一个盲人,他的内心也有他可怜的高贵。他都那样了,都那样了,可他也没有拿自己当“物”,他是拿自己当“人”的。
他严格地遵守了那个隐形的规矩,那个并不“硬性”的规定:他一次也没有在他的乡亲面前伸出过他的手。“尊严”,这么一个东西,始终在他的心里,虽然他未必知道尊严这两个字。
从这个村,到那个村,也许只有几里路。可是,对老大朱来说,那可是千山万水。我特别想知道,在他每一次上淘篓子打算出发的时候,他想过什么没有。他为什么每一次都要选择他的千山万水呢?
在我的中学时代,我读到了《孔乙己》。在小说的结尾,鲁迅先生平静地说,这时的孔乙己大概是死掉了。同样是关于死,鲁迅的弟弟,“在家和尚”在学生遇难之后送过去一副挽联,我记得其中的下联:“如此死法,抵得成仙。”这一次反过来了,关于死,鲁迅先生淡然,启明先生愤激,骨子里的意思却一样:乱世的死亡并不可怕。有时候,体面地死比困厄地活大概还要好些。
盲人老大朱死了么?死在哪里?怎么死的?这些我都不知道。我打听过,得到的消息不是很有把握:“可能死了。”是的,“可能”的。谁会那么无聊,去关心盲人老大朱的死呢?不过我推算了一下,此时此刻,老大朱大概是死掉了——老大朱,无论你是怎么死的,你吃了那么多的苦,我企盼你能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