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作品选·新闻卷

§1.评论员文章:改得让农民叫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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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离不开资金这一重要生产因素。特别是农村进入第二步改革后,资金的供求矛盾尤显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步伐,与农村经济改革相适应。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经济具有多层次性和不平衡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多样化发展,来满足不同方面的需要。农村发展商品生产,离不开国家银行和信用社的支持,但也需要其他金融组织和经济组织加以补充。各种金融机构和经济组织,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当前,不少地方以集体积累和各种基金办起了各种形式的合作基金,把这些基金微利借给有临时性困难的农民,为广大农民勤劳致富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有的地方在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试办地方性金融机构,开展存贷业务,有利于广泛集聚资金,扶持生产。还有的地方依靠农民改造信用社或下属的信用社,使其变成真正为农民致富的金融组织。这些都应当加以肯定,并积极引进、扶持,把它办得更好。

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划清合作基金会与金融机构的界限,因为两者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合作基金组织,它不吸收存款,资金来源于集体拥有的各项自有基金,在农民之间互相借用,加以周转。办基金会也不能追逐利润。借款的利率要低,保本微利,否则就不是合作基金会了。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和信用的机构,它拥有一定的资本金,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因此,不管办什么形式的金融机构,必须经过人民银行审查并颁发营业执照,才能营业。这样做,不是限制人们改革金融的积极性,相反,正是为了保证金融改革的正确方向,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誉,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改革农村金融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广大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服务。这是必须把握的方向。这里发表的消息“太平川村自己动手改革信用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好在哪里呢?一是管理形式好。信用站由村里的农民实行民主管理,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二是存贷款利率合理,让利于民;三是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存款;四是资金用得合理,把资金与开发当地资源结合起来,为农民致富帮了大忙,使全村70%的农民成了万元户。这样改革,农民能不欢迎吗?农村金融改革,就是得由农民来当裁判,改得让农民叫好才行。

而发表在这里的另一篇消息《一个不受农民欢迎的借贷站》,就是相反的例子。借贷站不经国家批准,非法办理高利率存贷款业务,并把大量资金挪用给乡政府建房、买小汽车、开运动会、发工资等。这样搞法,会搞乱农村金融,造成资金浪费,影响生产发展。名为借贷站,实际变成了乡村干部乱花钱的“小金库”。这不仅为国家金融政策不允许,广大农民也是不会欢迎的。

(1987年12月7日《黑龙江日报》二版,获本报好新闻一等奖。这是为两条消息:“太平村自己动手改革信用站”、“一个不受农民欢迎的借贷站”而配发的评论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