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鄉

第三章 南的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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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是一名單身漢,住在雁城梅花小區的三十七樓。南住在這套公寓房裏已經有二十多年,他剛滿四十六歲,在一家事務所做審計工作也做了二十多年了。做審計工作工資比較高,但經常要去外地出差。南喜歡他的工作,也喜歡出差,因為出差就會有豔遇——南相貌堂堂。不過南在業務上並不出色,他的心思也不完全在業務上。他的心思也不在組建家庭上,他集中不了注意力去組建家庭,因為一些模模糊糊的緊迫的事縈繞在他的腦際。近兩年來,那些緊迫的事越來越緊迫了,甚至到了這樣的程度,使得他在同某個女友在大街上走時突然一愣,讓女友到對麵商店裏等他,而他自己則跑得不見蹤影了。由於已經有了兩次這種可恥的行為,南決定不再找女友了。他這種行為令自己痛苦。既然不找女友了,南對出差也就失去了樂趣。很快,審計工作對他來說也成了負擔。

南一回到三十七樓的公寓裏,那些模模糊糊的緊迫的事就令他坐立不安。他一直想弄清那是什麽事,但一直沒有成功。現在他的最大興趣,就是想通過回憶來弄清這些事。

通常他是這樣做的:喝一杯清茶,然後去洗一個澡,換上睡衣,神清氣爽地走到陽台上,坐在藤椅裏,半閉著眼開始回憶。上麵是不太幹淨的城市的夜空,底下是離得較遠的人間生活的噪聲,南的回憶就在這二者之間發酵。經過半年的努力之後,他發現自己的進展還是不大。他的確記起了某些標誌性的事物,比如新鋪的草坪裏的一行腳印;從前父母家中的一張樟木板凳;初學遊泳時差點被淹死時看見的那棵樹;剛買到這套公寓房時所發現的掛在廚房牆上的陌生老人的肖像;吃大米飯時埋伏在碗底的毒蜈蚣;永遠隻說半句話的猴臉鄰居;事務所大門上那個別人看不見的臉譜;等等。可是記起這些又有什麽用呢?他並不能因此就挖出他想要知道的那件緊迫的事,他隻能在外圍繞圈子,甚至連外圍都不是,隻是在胡思亂想罷了。唉,隻是到了這時,南才發現自己完全不能隨心所欲地生活。他有一件緊迫的事要辦,卻想不出那是什麽事,當然也就不知道從何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