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高照1985

第四十七章、送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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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斌大吃一驚,問道:“哇—塞!人家怎麽會送你這麽多錢?”

“我介紹給人家一筆大生意,臨走的時候,她就送我這麽一袋子東西作為回報。”孫正非輕描淡寫道。

“我的個媽呀!你介紹了多大的生意給人家啊?”

“估計上百萬,人家做的是五金機電生意,我想辦法把她推薦給了工程項目部,以後她可以源源不斷地供應貨物。”

介紹上百萬的生意!孫斌沒想到弟弟小小年紀,居然就有這等本事,驚得目瞪口呆。

孫正非迅速數了數鈔票,300張,然後數出140張,將剩餘部分塞到哥哥懷裏。

“你給我幹嗎?”

“這是你一年的生活費,以後你所有的開銷我全包了,用不著老媽操心了。”

“多少?”

“1600。”

“這麽多!”

“那有什麽關係?用不完你就存起來,不夠花你就提前打電話到車隊找我,我馬上寄給你。”

“夠了夠了!”

“那你就趕快收好,老媽那我們就說隻給了你600元,免得她老人家心裏不舒服。”

孫斌嘿嘿一笑,趕緊收藏,孫正非也去將荷包裏的鈔票藏好,不一會兒,他拿著薑蘭贈送的圍巾回到客廳。

“哥,你看這條圍巾怎麽樣?”

“不錯啊!”

“那就送給你,反正我又不喜歡戴這玩意。”

“你怎麽把什麽東西都給我呀!”

“你是我哥,我不給你給誰?”

這話樂得孫斌嗬嗬直笑,“圍巾應該是哪個女孩子送給你的吧?”

“你管她哪個送的!煙要不要?”

孫斌想了想,說道:“我帶一條去學校,送給我的輔導員。”

“那你就兩條都帶上唄!”

“不用,一條就夠了。”

“那這一條就送給我們隊長,他是我們那期暑假校外輔導班老師的老公。”

“你說的輔導班老師是朱惠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