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隊這四人都已超過30歲,因倫殲未成年少女,坐過12年的牢。
坐牢前,他們就是一個小團體,自詡是“風流倜儻四君子”。
四人以司馬文為首,另外三個是小弟。
司馬文是秋水苑裏的人,另外三人都是附近的,水災那一夜,三人到司馬文家裏,商量第二天去搞錢。
因為老父母已經不給他們啃老了,他們打算搞了錢,然後去風流快活。
結果被牢牢綁在了一起,沒能風流快活,一直就被風和流水困住了。
他們當初考上大專沒去讀,平時無所事事,到處玩樂,到處尋刺激。
晚上,他們最喜歡去的地方是酒吧,專門勾搭單身女人。
白天,他們最喜歡去的地方是中學,守在校門外,就愛勾搭女學生。
司馬文先勾搭上了一個讀高三的女生,通過她,又認識了跟她要好的兩個女生。
“風流倜儻四君子”花錢大方,平時給女生們買零食,請她們吃飯。
後來,他們發動總攻,或送手機,或送手提袋,把三個女生搞上床了。
四個男人,三個女孩不夠分配。
於是,他們向一個初三女生出手,照例使用了金錢手段,但不管用。
人家女孩不想過早談戀愛,並沒有鳥他們。
這個女生長得小巧玲瓏,脾氣也比較好,“風流倜儻四君子”覺得這種女孩是最好欺負的,對她有了更為刺激的想法。
他們設圈套,讓三個女生中的一個“過生日”,把初三女生騙到酒吧去,給她下了藥。
事後,他們威脅女生,如果她敢去報案,他們會躲起來,然後找她報仇。
那女生確實很害怕,但她更受不了恥辱,最後去報了案。
“風流倜儻四君子”鋃鐺入獄,要坐15年的牢房。
為了早日脫困,他們拚命幹活,表現積極向上,爭取立功。
總算沒有白努力,他們提前三年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