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6當倒爺

第494章 首歌就是我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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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就見一個奇裝異服的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擁下走了進來。

男人戴著付掩住大半張臉的墨鏡,披肩的長發燙成大波浪,黑色緊身褲配一件花襯衣,外麵還套著件大紅的西服。

就這打扮放到在道上,夠八百人看半年的。

九十年代的時尚就這樣,土不土洋不洋,卻自我感覺十分的良好。

造成這這種現象不是一個的壞,而是麵對突如其**流,被打得有些措手不及。

審美還未建立,根本不知道什麽是美什麽是醜。

在這種情況下,就造成了九十年代,流行什麽款式的服裝,就會滿大街都是。

比如曾經流過的伊利夾克,毫不誇張地92年前後,不說人手一件也差不太多。

男人一定是剛剛大堂經理嘴裏的“著名歌星”越華。

他是靠翻唱劉文正火起來的,出過幾張翻唱的專輯,參加過一些晚會,算是當時比較紅的歌星。

越華也注意到李二和與王瑤,向這邊看了看,戴著黑鏡也看不出他的表情。

“這品位,不敢恭維。”

李二和知道王瑤說的是越華穿衣的品味。

“現在就流行這個,土不土洋不洋。”

兩人閑聊了幾句,正準備離開。

卻見大堂經理小跑向這奔來,李二和以為又是來趕他們走,有些不高興了。

哪知大堂經理過來卻說:“倆位越大歌星有請!”

有請?說的真好聽,這不就是讓自己過去嗎?

“不好意思,我們沒時間!”

“你說什麽?”大堂經理有些意外。

在他看來越華有請,那是多麽大的榮耀,簡直就是祖墳冒青煙了。

“我說,我們沒時間。”

李二和一字一頓這地重複道。

“越華說請兩位過一起用餐,有事相商!”

大堂經理將越華兩個說的很重,恐怕李二和聽不清。

“他有事相商,就讓他過來,我找他又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