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纹身馆

第十八章 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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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很快就住在一起了。

公寓还是李穆枫帮忙一起找的。

那一年,若尧大二,易南拿到了美院第一个国际摄影比赛的大奖,这个奖项原本只有专业的摄影师才能参加,易南还是在校研究生,多亏了媒体界的几位老大帮他联名推荐,所有看过作品的人,无一例外,都被照片上那位沉醉在黄昏光影画室里,在巨幕油画布上,用身体忘我创作的性感少女所震撼!

易南获了大奖,成为了视觉艺术系的明星人物,新闻、采访、各种时尚艺术界大大小小的派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淹没了易南的生活。李穆枫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易南的经纪人,局面很快就控制了下来,所幸学业也没耽误,谁想到,乱糟糟的疲劳轰炸过去没多久,好事的记者又扒出了易南的海外家世背景,轮番炒作了起来。李穆枫想起高中时候他们一起闹腾的那些绯闻琐事,都未曾像这件事那样具有龙卷风般的影响力,他隐约感觉到易南将不再是过去的易南了,这股龙卷风来的快去得慢,引发了一连串的连锁效应,不仅是美院,连同整个校区,都刮起了“脑残粉”的热潮,那些粉丝,三分之二都是女生。

获奖作品上的那位令人震撼的美少女,很快就被大家遗忘了。她的确特别,的确美丽,但是,那也是被摄影师捕捉到的特别与美丽,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模特,一个成就好作品的载体。

李穆枫很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到若尧和易南的关系,易南却丝毫没有这样的顾虑。他的确是一个极度理性的人,在他眼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和若尧比,那段时间他们几乎形影不离,穆枫从担心到疑虑到释怀只有短短半月的跌宕起伏,若尧那时候正在准备大考,易南天天忙着应酬,一天下来累得跟狗似的,全靠穆枫为他们传递消息,若尧不是不知道这股龙卷风的力量,她身在校园,看在眼里,这是让李穆枫最担忧的,至于易南,那家伙,根本就没有移情别恋的时间。

当获奖的光环渐渐退去,生活也逐渐归于平静,但是,该变都变了,易南也终于意识到,他们三人行的生活再也无法回到过去那种无忧无虑肆无忌惮的状态了,他们必须收敛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否则,这样的关系迟早会被外界的干扰所破坏。

校园里开始盛传易南和若尧的绯闻时,易南早已在学校附近租好了小公寓,准备开始他们的新生活了。起初,李穆枫以为他是为了避嫌,毕竟若尧还在学校念书,他不想因为自己出名而给她带来困扰,但实际上,易南早就想离家独立生活了,那笔从天而降的奖金歪打正着圆了他的美梦,他甚至还异想天开地问李穆枫,要不要把这几年拍照赚来的钱统统都拿出来,把那间小公寓给买下来?

“你疯了?现在就想买房结婚啦?”

李穆枫在麦当劳里,当场喷了易南一脸的果汁。

易南觉得李穆枫是故意的,他明知道这主意就是一时冲动随口说说,非得要扯上结婚两个字,无非是要提醒他,若真决定要迈出这一步,就得想好结果。

“若尧不会那么认真吧?”

“你明知道她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孩,她真的会认真,很认真。”

李穆枫的表情特别严肃,一时间让易南笑不起来了。

“这个我信你,你比我了解她。”

“什么话,你是她的男朋友,我是她的男性朋友,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

“我觉得你不是她的男性朋友,你是她的……好姐妹……”

“滚!”

易南故意用特娘炮的表情对李穆枫眨眼,李穆枫火冒三丈,狠狠地捶了他一脑袋。

“我说,你到底有没有为她的未来打算过呀?”

“你呢?到底还有没有偷偷喜欢她呀?”

“别开玩笑,我说真的!”

“我没开玩笑,若尧是个好女孩,万一有一天,我没法再认真下去了,我也好帮她找个可以托付的好男人呀!”

“你说的是人话么!”

李穆枫突然面红耳赤一跃而起,把易南吓了一跳。

“呦,真生气啦?”

易南有点懵,他没想到李穆枫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你怎么回事?我在开玩笑呐。”

原本真的只是一句玩笑话,可是,玩到这里,易南也有点玩不下去了,李穆枫的反应绝不是因为他开不起玩笑,也不是因为这个玩笑开得很过分,而是,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玩笑,至少对他来说不是。

麦当劳里的气氛变得特别难堪,他们之间已经好久都没有这样了,自从若尧和易南在一起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很默契很和谐,就连当初李穆枫爱上若尧,若尧爱上易南的插曲,都可以拿来当茶余饭后的笑话说,可是,如今,当若尧和易南的关系即将发生质变的时候,李穆枫居然沉不住气了。

“走吧,你不是要我陪你去看房子么?”

李穆枫突然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易南也跟着站了起来,两人默默紧跟着走出了餐厅,一路上再也没多说一句话,直到和房屋中介砍价时,两人才重拾默契,逐渐忘记了刚才在麦当劳里发生的那一幕。

他们几乎同时认定了那些话不是出自自己的口,就当作什么都没说过最好,可事实是,两人都记住了那天彼此说过的话,并预感到,将来早晚有一天,他们会为自己那天的口无遮拦付出相应的代价。

李穆枫大汗淋漓地从梦中惊醒!

帐篷前的火光就快要熄灭了,他立刻起身拾柴,把篝火重新烧旺。

李穆枫打着手电钻进帐篷里查铺,队员们都还在睡梦中,现在是凌晨四点,再过一会儿,天就要亮了。

李穆枫的手电筒扫过袁子君的床位,赫然发现,她的蚊帐开了一条缝,床铺上空无一人。

就在这时,山上传来了狼嚎声。

李穆枫的心不由自主地悬在了半空。

他回到了帐篷外的篝火旁,环顾四周,不见袁子君的身影,又往山下走了几步,探头观望,除了星星点点的村宿灯光和几缕清早的炊烟,一切都很安静。

山上不会无缘无故狼声四起,除非……李穆枫突然想到什么,蓦然回首——不远处的山坡上,有移动的光亮!他立刻疾步往山坡上走去。

一段乱草杂生的陡坡,手电的光开到最大也无法完全看清脚下的路,只能摸着往前走。她究竟要去哪儿?李穆枫越来越担心,这个时候,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不该偷偷上山,何况还是一个经验不足的新手。

送柴的老村长来到篝火旁,发现李穆枫不见了,他放下干柴,放眼望去,山坡上,两个相距不远的光影正摇摇晃晃地极速逼近,天开始蒙蒙亮了。

李穆枫追了一段路,约莫看见了她的身影,他一边疾跑一边用手电筒对着前面移动的亮点照。

“袁子君!袁子君!”

她听见了他的叫喊,慌乱中加快了步伐,可是脚下不稳,身体东倒西歪的,他几乎可以听见她急促的喘息声。

袁子君回头一看,李穆枫已经追上来了,她不得不停下脚步。

李穆枫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她面前,脸色很不好看。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她弱弱地问道,看上去很是心虚。

李穆枫一言不发地瞪着她,她不敢再说话了。

“你一个人上山,想干什么?”

“我……”她苦恼地低下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穆枫二话不说抓牢她的手臂。

“走,我送你下去。”

“不行,我要到那边的山顶上去看日出。”

李穆枫顺着袁子君的手指望去,山坡顶上的确有一个露天平台,离这儿不远,但是,要穿过一小片密林,狼嚎就是从密林里传出来的,这一次,声音愈发接近了,让人毛骨悚然,袁子君听见狼声,害怕地后退了一步。

“你把野狼都引来了,还不下山?”

袁子君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可是,眼看着太阳就要升起来了,她内心愈发急不可耐了。

“都已经走到这儿了,我不想错过。”

李穆枫始终没有放手,更不理解她为什么一定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跟我回去。”他决定使用暴力,用力拽着她往回走,袁子君被动地拖了几步,最后还是执拗地站在了原地。

“我一定要去!”

“绝对不能去!万一出事怎么办?日出不过几分钟,哪里不能看?为什么非得在这么危险的地方?”

“因为这里日出的逆光是最美的!”

李穆枫愕然怔住。

就在这时,草丛里发出一阵诡异的声响。

李穆枫立刻对袁子君做了一个闭嘴的手势。

三只野狼从密林草丛中探出了脑袋,静悄悄地露出馋喘的利齿,正一步一步向他们靠近。

袁子君立刻尖叫一声,扔掉手电,躲到了李穆枫的背后,李穆枫捡起地上的手电筒,开到最大,用两只聚光灯扫射那三头虎视眈眈的野狼。

“走开!”

狼继续逼近,眼看着就要把他们包围了。

“听我说,”李穆枫竭力保持镇定,“我数到三,就一起跑,不许回头,你可以么?”

“可以。”

“1、2、3,跑!”

两人掉头就跑。

“啊!——”

袁子君脚下一滑,被石头绊到,李穆枫也跟着一起被拖倒在地,他立刻翻身挡在了袁子君的面前。

“救命啊!救命啊!”

袁子君害怕极了,拼命叫喊着,李穆枫一边胡乱挥舞手电筒,一边跟着一起大叫。

就在这时,那三头野狼突然凌空一跃!

该死,这下完蛋了!

李穆枫的耳边只剩下袁子君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他们身后的草丛里飞出了一只燃烧的火把,当场击中了狼头!

野狼哀嚎一声滚进了一旁的草丛里。

搬家那天,若尧带来一盆易南从未见过的绿叶植物。

那棵小东西长相很怪异,看上去又干又硬,茎脉好像细细的铁丝网,上面长满了层次不齐,颜色不均的心尖形绿叶。

“这是什么玩意儿?”

“波士顿蕨,我最喜欢的盆栽,没有之一。”

“这家伙真难看,你怎么会喜欢它呢?”

若尧很神秘地对易南笑了笑。

“蕨是特别神奇的一种植物,不信,你问问度娘。”

易南还真的花了点时间去了解了一下蕨是个什么东西,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原来,蕨类是一种特别古老的孢子繁殖生物,在石炭纪泥盆纪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种类多达一万两千多种,是一种比苔藓更高级的高等植物,也是最早的地球陆地生植物,具有极强的生命力。

“最早的地球上都是蕨类的王国,它是花花草草们的祖师爷爷,知道了吧!”

若尧一边站在厨房阳台边上,爱不释手地为她的波士顿蕨洒水,一边鄙视着易南的孤陋寡闻。

“蕨类避阳而生,就喜欢阴暗潮湿的犄角旮旯,你这么阳光,怎么会喜欢这么阴暗的小怪物呢?”

易南实在不懂。

“因为它是唯一不需要阳光也能生存的小魔怪,它够坚强!就像我一样!”

“拜托!坚强的植物太多了,仙人掌也很坚强啊,还会开花呢,仙人掌的花多好看呀,我不要你像怪物,明天我就去买一盆仙人掌回来!”

“不要,我就要我的波士顿蕨!”

若尧随手摘下一片蕨叶,放在手心里给易南看。

“你看它,因为接受的光照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色泽,一片小小的蕨叶,能呈现出这么多不同层次的绿,你不觉得很神奇么?”

易南拿起那片蕨叶仔细看,的确很有意思,可是……

“可我还是觉得它配不上你,”易南牵过若尧的手,把她紧紧搂在怀中,看着她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你怎么能像蕨叶呢?蕨叶太卑微太渺小,我的若尧,分明就是烈日下最璀璨的一道逆光,永远散发着动人心魄的光与热。”

他凝视她的眉眼,希望可以从那里面看到所有女孩在这一刻该有的感动和兴奋,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此时的若尧,却因为这句话,而萌生出一丝难言的阴郁。

“你错了,我本来就是一个又渺小又卑微的女孩。”

他几乎立刻就吻住了她的唇,他不想再和她讨论什么史前植物,更不想被她不经意的话语捣乱了准备了那么久的好心情。

毕竟,今晚,是他们俩的**。

那天晚上,若尧第一次在易南的怀里哭泣,他一整夜都温柔地拥抱着她娇小颤抖的身体,亲吻着她清泉一般干净的眼泪,并暗暗发誓,这辈子,都要将她视如珍宝,永远爱护她,保护她,让她远离过去的一切苦难,远离那深埋在她心底挥之不去的卑微和渺小,给她最美最好的幸福。

那时候,没有人告诉他,初恋的誓言是人生中最虚无缥缈的一片云,风一吹,就散得无影无踪,永远无法再追回。

后来,每当易南回想起若尧和她的波士顿蕨,脑海里总会浮现起当日,他将她拥入怀中说出那番话时,若尧眉宇间的那一抹渺小卑微的阴郁。

她说过,自始至终,她都只是一片生长在没有阳光直射的墙缝中的蕨叶。

这便是李穆枫始终都不知道的,关于若尧和易南之间的秘密。

而今,这个秘密将深深地印刻在易南的前胸,一辈子如影相随。

就算他会忘记一切,这枚小小的蕨叶,也终将成为他后半生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