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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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歲的尹紫茵回國三年,在本城的律師行業已經小有名氣,主攻商業經濟方麵的訴訟,老公是一名高級軟件工程師,美籍華人,在相隔百公裏的另一個城市工作,結婚兩年了,兩人每周聚一次,尹紫茵倒喜歡這種生活方式。

尹紫茵為天明集團打贏過幾起重要的案子,都是與房地產開發有關的,比如去年一起商廈出售包租的官司,天明集團開發的海天盛世商廈分割成小單元出售並承諾包租20年,每年按百分之八購款價格返租,但置業主購買後並未收到返點租金,商廈出租率不到二分之一,平均年租金也隻相當於購款價百分之三,天明集團麵對業主們的起訴,把責任全推給簽訂包租協議的第三方經緯公司,而經緯公司其實就是草包公司,法人早逃走了,銀行賬戶資金不足萬元,業主認為天明集團存在欺詐行為,應該承擔返租金責任或退還購房款,尹紫茵認為業主跟天明集團的購房合同和業主跟經緯公司的包租協議為兩份合同,前一份合同是符合法律的,並不存在違法行為,而業主們認為沒有天明集團承諾返租百分之八,他們當初就不會以那麽高的價格購買商鋪,尹紫茵認為購房合同中並沒有規定必須每年向業主返租百分之八,最終法院判決天明集團不承擔法律責任,依法追究經緯公司的責任,而經緯公司既無資金亦無能力。之後天明集團倒是牽線一家商鋪管理公司介入,重新定位管理,緩解了大麵積不能承租的現象,隻是業主們遠遠得不到預期的收益,天明集團卻把原本定位不精準有可能損失慘重的項目做成了賺錢的項目。在這起官司的辯護中,尹紫茵振振有詞,據理力爭,明明是天明公司欺騙了廣大業主,法官也不得不無耐地作出那樣的判決。

目前尹紫茵代理天明房產公司與天紡公司的一樁房地產共同開發糾紛案。2011年天紡公司欲將一塊靠湖邊的舊廠房二十畝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天紡公司決定尋找合作方共同開發,以二十畝地的所有權作股本並不打算再投入資金,經居間人介紹天明地產很快向天紡公司拋出了橄欖枝,最終雙方談成在天紡的這二十畝地上開發靠湖別墅三十六幢,經過投資預算,天明房地產預計要投入5000萬的建設資金,預計銷售資點八億,參考當時周邊的地價,天紡公司同意以每畝地一百五十萬作價入股,合計3000萬,占總股本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