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檔案秘聞(全五冊)

軍機處二百年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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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曆代皇帝所麵臨的一個問題是,他們必須集中權力,以確保皇權獨尊;但他們又必須適度放權,以讓臣子去處理紛繁複雜的事務。在分權與集權之間,如何做好平衡,是考量皇帝執政能力的重要標準。

雍正登基之後,培養親信大臣,打擊朋黨,整頓吏治,又在思想領域打擊異端,爭奪輿論陣地,宣傳清廷統治的合法性。在這一過程中,雍正已開始構思創設一個政治機構,這個政治機構專屬於皇帝,由皇帝任命,唯皇帝是從。這個政治機構必須效率極高,又具備保密性,但卻沒有專屬府衙,也沒有專門官吏。它既能滿足皇帝集權的需要,又能高效地處理軍政,控製思想,預防朋黨。雍正七年,帶著這個機構的藍圖,在張廷玉的輔佐下,雍正一手創設了影響清朝國運、主持清朝大政一百八十三年的軍機處。

軍機處創設後,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被徹底架空,皇權一統,乾綱獨斷。軍機處的負責人軍機大臣,由皇帝挑選內閣中的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等親信大臣擔任。雖然名義上到軍機部上班是兼職,但基本上軍機處都在軍機處辦公。而自軍機處設立後,軍國大事概由軍機處負責。用兵時,由軍機大臣決定戰略方針,皇帝批準之後,再以諭旨發往前方。前方將領的請示,經由軍機處討論,奏報皇帝批準後,再發往前方執行。至於用兵時的兵馬糧秣、山川地形、人文地理之類,概由軍機處主持策劃,這便是後世參謀本部的雛形了。

在重要案件上,軍機處能越過刑部,取得法律執行權。軍機處審理案件,一種是由軍機大臣單獨審訊,將被審者押到內務府公所或步軍統領衙門內接受審問。另一種則由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案件涉及的都是當朝大員,故而交給軍機大臣來處理。軍機大臣還可以推薦重要職位官吏,從六部尚書到各省督撫,乃至地方官員,由軍機大臣開列名單,交給皇帝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