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修規劃的實施。
菩陀峪慈禧陵重修工程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十一月破土,二十二年二月正式動工,因為這是一項先拆後建的工程,所以,至光緒二十四年三月,寶城、方城、明樓等各主要工程方“拆卸將次告竣”。此間,又陸續勘估東西配殿、東西朝房、寶城周圍羅圈紅牆等工程,到最後實施時,工程項目共達41項。除項目不斷增加外,施工中,根據慈禧懿旨,木石等各項用料標準也不斷提高,先後將大殿原奏柁柱梁桁係用梴楠木,鬥棋係用南柏木,簷椽望板檻框等項用杉木、鬆木、椴木,即原擬用舊木五成,改為“除上下簷鬥栱仍照原估用南柏木成做外,其餘均改用黃花梨木”;東西配殿亦仿大殿一切做法,改用黃花梨木;並將方城壓麵石、大殿欄板石、荷葉溝等處石料原估“挑換新石五成,選用舊石五成”,改為“一律換用新石”。
對於工程質量,承辦人員更是絲毫不敢馬虎,每一項工程都製定了詳細的做法清冊,包括在某處釘多少釘,塗幾遍油等無不一一列入,工部屯田司檔案中有一部分菩陀峪各工做法清冊,詳盡記載了這方麵的情況。施工期間,逢八國聯軍入侵,被迫停工兩年,光緒二十八年(1902)二月重新開工,先後派永隆、鐵良、玉山等輪流駐陵監工,整個重修工程,一直延續到慈禧去世前的光緒三十四年(1908)十月才徹底完成,前後用時14年。
這次重修工程,承修工程處借用的是神機營關防,由於八國聯軍入侵北京,神機營檔案丟失,所以這次工程到底動用多少人力,耗費了多少銀兩,無法查到最終確數,但可據現有資料做一估算。首先是前麵所介紹的第一次勘估寶城、方城、明樓,大殿等主體工程需用銀597067659兩;繼之光緒二十二年十二月又續估拆修東西殿、東西朝房、東西焚帛爐等工程7項,除行取物料61種,折合物料銀72832254兩外,加上工價運腳等,共用銀130233017兩;光緒二十四年閏三月再次續估寶城外周紅牆各工經費,除行取物料18種,折合銀兩11611兩,加上工價、運腳等,共用銀1604994兩;光緒二十四年閏三月大殿及東西配殿木植擬均改用黃花梨木、寶城等處石料擬全部換用新石,又追加經費一次,由於此前隻有梨木板價而沒有原梨木價,所以用銀多少無法計算,但根據外務部檔案,光緒三十年(1904)修惠陵隆恩殿和前門城樓時,在新加坡購買原條木價格推算,至少要10萬兩。為此,戶部於光緒二十二年先籌撥工程銀100萬兩,二十五年又籌撥銀50萬兩,二十八年工程複工後,見於檔案記載的又於二十九年二月由戶部撥銀一次。顯而易見,這次重修工程用銀總數遠在150萬兩以上,若再加上第一次興建時用銀227萬兩,慈禧陵是清朝所有帝後陵中耗用銀兩最多的。巨額的投入換來了重修後的慈禧陵的超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