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檔案秘聞(全五冊)

第十八章 議罪銀斂財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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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和珅其他方麵的才能來說,乾隆更加依賴的還是他的理財能力。這也是因為乾隆在執政後期特別好大喜功,偏愛大場麵,花費由此大增,但內務府的銀子是有限的,時常捉襟見肘。乾隆為此憂心忡忡地對和珅說:“大清國富民強,為什麽朕總是覺得銀子不夠花呢?”

和珅說:“皇上乃一國之君,窮誰也不能窮皇上啊!臣建議皇上設立議罪銀製度,大清的官員,誰要是犯了罪,就罰他的款。這樣一來,皇上的手頭寬裕了,而官員受到懲罰,自然會嚴謹為官,可謂一舉兩得。”

乾隆一聽這個辦法倒是不錯,但又有點疑慮:“還是愛卿想得周到,但這議罪銀也該有個限度吧,總不能犯什麽罪都可以拿錢抵罪。”

和珅回道:“臣早就想好了,議罪銀主要是針對一些較小的過錯,在尚不足以撤職降職的前提下使用。”

乾隆覺得這個製度還算可行,於是就讓和珅主持實施。很快,議罪銀製度便像旋風一樣橫掃神州大地。

議罪銀製度開始施行時,基本是按照和珅最初的設想進行的,即官員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以一定數量的銀子來免除相應的刑罰。同時按照屬地原則,各級官府收取所轄官員的議罪銀,然後自行決定開支,專款專用,量入為出,但後來事情漸漸起了變化。

首先,議罪銀沒有明確的數額。皇帝不說罰多少,受罰者自己就隻能往高了報,萬一報少了,皇帝不滿意,給駁回來,那就失去了繳錢免罪的機會。由於缺乏明確的規定,所以最終隻會敗壞綱紀。

其次,交了錢就可以免罪。議罪銀製度使得大量貪官免於牢獄之災,貪汙受賄是犯罪,但貪汙受賄得來的錢卻可以贖罪,於是清朝便上演了一場荒唐的大戲。大家心裏都明白,貪汙腐敗未必會被抓,但一旦因為貪汙腐敗而被抓,那麽貪汙腐敗得來的銀子就派上大用場了,大不了再貪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