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仲容造反是“官逼民反”的活例子。池仲容在廣東浰頭山區裏長大,放眼望去千山萬嶺,他的青少年時代就是在這樣原生態環境中度過的。池家以打獵為生,因為靠近森林,本應該衣食無憂。但政府對當地獵戶的稅收相當嚴苛,池家很快發現,一旦獲得獵物,除非不讓政府知道,否則即使把獵物全部上繳也不夠交稅的。這是一個無解的難題,池家人有著中國南方人典型的堅韌性格,他們坦然接受這樣的殘酷事實,到地主家當長工,勉強維持生存。不過當地的地主也不全是富得流油,當地多山,可耕種的土地稀少,一旦天公不作美,幹旱和暴雨就會毀了一切。地主家裏也沒有餘糧,像無數池家這樣的人家就得失業。政府本來有責任在災荒之年救濟百姓,中央政府也有撥款。然而每次從中央出來的賑災款到了災區時,就如一車鹽經過大江大河的淘洗,最後隻剩下寡淡的鹽水。
明帝國政府的官員貪汙腐敗已達極致,從處於權勢巔峰的“立皇帝”劉瑾到居於體製底層的縣長、村長,隻要有貪汙的機會從不放過。劉瑾被抄家時,金銀珠寶堆積成山,全是他貪汙所得。《明史紀事本末補編》說,劉瑾的巨額財產共有金子2987萬兩(約合人民幣2837.2億元),元寶五百萬錠,銀800餘萬兩(約合人民幣526.5億元),僅此兩項合計就高達3363.7億元。另外還有寶石二鬥,金甲二,金鉤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當時,明帝國10年財政收入也就這麽多。劉瑾在高位不過四年時間,也就是說,他每天貪汙的數額達到兩億元人民幣。
在地方上,比如萬曆年間的山東昌邑令孫鳴鳳腦子裏隻有兩件事,一是貪墨,二是私自征稅。一遇災荒年,孫鳴鳳就高興得手舞足蹈,因為中央政府會發放賑災款。而這些錢全都入了他的腰包,不但如此,他還和平時一樣繼續向百姓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