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1520年農曆九月前,王陽明始終把“存天理去人欲”作為他心學的終極目標。每當有人問他應該如何成為道德聖人時,他給出的方法也隻是“存天理去人欲”,但經曆了張忠團夥處心積慮地讒誣構陷而能毫發無損後,王陽明的心學來了一次飛躍,這即是“致良知”的正式提出。從此後,王陽明什麽都不提,隻提“致良知”。
有人考證說,“致良知”早就被南宋的理學大師胡宏提出過,我們已無從得知王陽明是不是抄襲了胡宏,還是根本不知道胡宏而自創出來的,無論哪種情況,在今天,“致良知”和“王陽明”已成一體,不容置疑。
“致良知”其實很容易理解,就是用良知去為人處世。按王陽明的話說則是,由於良知能分清是非善惡,所以它就是天理,致我心的良知於萬事萬物上,萬事萬物就得到了天理,於是皆大歡喜。
“致良知”的運行原理是什麽呢?王陽明和弟子陳九川的一段對話是最佳的答案。
陳九川向王陽明提出這樣一個困惑:“心學功夫雖能略微掌握些要領,但想尋找到一個穩當快樂的地方,倒十分困難。”
王陽明告訴他:“你正是要到心上去尋找一個天理,這就是所謂的‘理障’。此間有一個訣竅。”
陳九川就問訣竅是什麽。
王陽明回答:“致良知。”
陳九川問:“如何致良知?”
王陽明回答:“你的那點良知,正是你自己的行為準則。你的意念所到之處,正確的就知道正確,錯誤的就知道錯誤,不可能有絲毫的隱瞞。隻要你不去欺騙良知,真真切切地依循著良知去做,如此就能存善,如此就能除惡。此處是何等的穩當快樂!這些就是格物的真正秘訣,致知的實在功夫。若不仰仗這些真機,如何去格物?關於這點,我也是近年才領悟得如此清楚明白的。一開始,我還懷疑僅憑良知肯定會有不足,但經過仔細體會,自然會感覺到沒有一絲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