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行動之破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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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海生常常想這樣一個問題,那些在法庭上受審的罪犯們,他們的內心是否也有所敬畏?鄭海生相信他們一定也有——因為隻要是人,他的內心就一定有所敬畏。這就是為什麽沒有一個罪犯,麵對確鑿證據,在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宣判時,能目光坦**地注視著國徽,並挺直脊梁、毫不心虛氣短地說出“我無罪”這三個字的緣由所在。

鄭海生相信,此時此刻,羈押在省城的那個叫韓忠的男人也是一樣。

他做了多年假藥,直到他賣出的假藥導致數十人產生嚴重不良反應,並有三人不治身亡後,警方查到了他的頭上。但在紀委監委對此案引出的瀆職案件進行調查時,他一直在千方百計地掩蓋事實真相,企圖推脫罪責,逃避法律的懲處。案件最後轉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

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韓忠銷售假藥案進行二審的法庭上,從審判開始到結束,他自始至終低著頭,不敢麵對旁聽席上坐著的那些受害人家屬。

可當法官宣布判決結果時,他抬起了頭,眼睛緊緊盯著審判長,支棱著耳朵,生怕漏掉一個字。當他聽到法官嚴厲地宣布“判處韓忠死刑,立即執行”

的時候,他突然失控了。他突然覺得腹中一股暖流四散奔騰開來,仿佛一隻無形的巨手,抽去了全身所有筋脈,瞬間失去了全部力氣,一下子癱軟到地上。

雖然他已經預料到了自己難逃一死,但還心存僥幸,拋出了自己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韓忠大喊著:“我不想死!我有罪!求求黨和政府再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吧!我要舉報!我要立功贖罪!”癱軟在地的韓忠絕望地哭喊著。

審判長立刻警告他,有什麽要交代的下去再交代,不得喧鬧法庭。韓忠安靜了下來,嘴裏不停地念叨著:“我要立功!我要立功!我不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