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觀韓非的理論,實際上是一種君主專製帝國的政治學說。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他強調君主本位的獨斷主義;二是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的中央集權的國家管理體製。
1. 君主本位的獨斷主義
韓非雜糅法、術、勢而形成的政治學說,有一個基本的出發點,就是極度擴張君權,將君權放在一切之上,建立君主的獨裁統治。
韓非在吸取申不害“術”思想的時候,同時吸收了其君主獨裁的主張,並把它大大加強了。《韓非子·外儲說右上》引用申不害的話說:“獨視者謂明,獨聽者謂聰。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主。”韓非對這幾句話非常欽佩,把它作為自己學說的一項基本原則。他說:“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勸獨斷也。”英明君主的治國原則,就在於申不害所說的“君主要獨斷”。
由此,韓非發揮出一整套的尊君理論,以建立超越一切的君主絕對統治權。他認為,君主無論賢、愚、智、不肖,哪怕就是個昏主暴君,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他甚至認為,堯禪位於舜,商湯、周武王伐桀、紂,都是大逆不道的行為。因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是天經地義的常道,堯、舜、湯、武違反了“君臣之義”。然而,對於堯、舜、湯、武悖逆“君臣之義”的行為,人們卻都加以讚譽,這是天下至今仍不能治理好的根源所在。韓非這些話本來是批評儒家稱頌堯、舜、湯、武的,但他所表露出的思想意識,卻比儒家更賣力地、更徹底地維護君君臣臣之義。
《韓非子》中雖然也有類似反對君主“釋法而任智”(舍棄法律而任憑君主個人的才智)或“釋法用私”(舍棄法律而以個人的私欲行事)的言論,但韓非已非“以法為本”,而是以君主為本。在韓非眼裏,法律不過是帝王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