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坐在馬自達後座上的駱必達當然不知道卓寧雨是因為運氣好才追蹤到自己,隻是警惕的盯著駕駛座上的背影。
卓寧雨也透過後視鏡研究著男生五官輪廓,終於想起很久之前的夏天,那個在車店裏差點把車子賣給自己的初中生,那個自己將半塊口香糖托他轉交的稚嫩少年。
再重逢,已經時隔整六年,而他居然還留著這輛車。隻是彼時少年的眼神,今天在這個男生的目光中已經無法找尋痕跡。
而他應該也認出了自己,否則不會上這輛車。
她忽然垂下眼睛,講,原來你也在這所學校。
駱必達:這所學校太大,什麽人都招,就像你,就像我。
對方笑了,卻是苦的。他激怒不了她,這個社會她比他接觸的多得多,便問:我記得那時候你隻到我脖子這裏,對吧?現在你應該比我高一個頭了,做事情也比那時更詭秘了。
她最後這句話裏有話,但駱必達早有心理準備,隻是一言不發。卓寧雨卻點了一支煙,說,你就是那個這幾天偷盜棄車的人。
駱必達揚揚眉毛,他不解卓寧雨甚至沒去看灌木叢後麵的東西就敢這樣肯定:何以見得?
女子吐出一串煙:因為你是那個人的徒弟,所以這種事,隻有你會做。
馬賊:這裏距離北門派出所大概十分鍾路,開車隻要三分鍾,我在你車上,悉聽尊便。
女子聳聳肩,車廂裏一片寂靜,隻有煙霧繚繞。
許久,男生終於開口:假如你不想報警或者告密,那我要走了。
說著就要打開車門,卓寧雨卻搶先一步鎖死了車門把手。男生正不解,卻見兩名保安騎著電瓶車從他們旁邊的馬路上開了過去。卓寧雨眼看著保安的身影消失在馬路拐角,才說:今晚保安多,你很危險。
駱必達對此無動於衷:我打算一共拿走一百輛車,現在還差B樓那裏的十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