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盧卡斯參議員是國會山的一位老政治家。他知道,就裏基·科倫索的調查報告和米蘭·拉耶克的證詞,他如果要去執行任何正式行動,那他必須走上層路線,直接找最上層。
去找部門的領導是沒有用的。整個中層的公務員們總是習慣於把皮球踢到另一個部門去。工作永遠是別人的。隻有從最上層直接布置下來的工作才會有一個結果。
作為共和黨參議員和老布什多年的朋友,彼得·盧卡斯可以去找國務卿柯林·鮑威爾和新任的司法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這兩人就等同於國務院和司法部,這兩個部門沒有什麽做不到的事。
即使如此,事情也沒有那麽簡單。內閣部長們不想聽到問題和疑問;他們更願意直接得到建議和解決方案。
引渡不是盧卡斯的專業範圍。他需要弄明白在這種情況下,美國能做什麽,應該做什麽。這需要調研,他有一組年輕的大學畢業生正適合去做調研。他把工作布置下去了。一個星期之後,他的最佳的獵手,一位來自威斯康星州的聰明姑娘帶著答案回來找他。
“這個畜生,季利奇,根據一九八四年的《刑事犯罪控製法案》,是可以逮捕他並引渡到美國來的。”她說。
她發現的那一段文字來自一九九七年國會關於情報和安全的聽證會。確切地說是來自聯邦調查局副局長羅伯特·布賴恩特就犯罪議題向眾議院委員會做的演講。
“我已經把有關條款塗上了熒光筆,參議員。”她說。他謝過她,然後去看擺放在他麵前的章節。
“聯邦調查局的海外職責可追溯到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當時國會首次通過法律,授予聯邦調查局在美國公民被謀殺後可在海外行使聯邦管轄權。”布賴恩特在四年前這麽闡述。
在這段溫和的文字後麵,是一項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大部分美國人所忽視的令人驚愕的法案。在一九八四年的《刑事犯罪控製法案》之前,國際社會認為,如果有人在法國或蒙古被謀殺,那麽隻有法國或蒙古政府有權去實施調查、抓捕和審判殺人犯。不管受害人是法國人、蒙古人或者是正在訪問的美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