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美國眾神》的態度友好得不可思議。我從未想過它會獲得如此多的獎項,尤其是贏得了雨果獎、星雲獎和布萊姆?斯托克獎,簡直太興奮了!美國人尤其喜歡這本書。我本以為自己會受到不少質疑,真的沒想到從未有人說過“你竟敢如此膽大妄為,明明是英國人,居然敢寫美國?”之類的話。
我覺得非常有趣的是,他們把在美國中部的某些地方人們說話的腔調叫威斯康星口音或者明尼蘇達口音,偶爾會有紐約人和洛杉磯人指責我寫到那兩個州時使用了英式英語的用語習慣,但我覺得,這大部分情況下是因為他們根本不了解其他州人的說話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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