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往事:徐則臣短篇小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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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停當了我開始帶著子午辦假證。晚上通常出去寫廣告。那時候假證這行裏還沒興起隨手貼的帶背膠的印刷名片,主要是手工,拿隻粗簽字筆或者噴漆在合適的地方寫。廣告牌上、公交站牌上、天橋台階上、樓房的牆壁上,覺得合適了才寫。廣告語很簡單,“辦證”兩個字加上聯係電話。夜裏人少,廣闊天地大有可為,但我們適可而止。太張揚了會惹警察和城管不高興。他們要是較起真兒來給你打電話,也是個麻煩事。不像現在,小廣告你可以隨便貼,警察習以為常了,都懶得打電話抓你。

子午不喜歡噴漆,那東西操作起來要眼疾手快。他喜歡用簽字筆,慢悠悠地寫,他的字寫得比我好。寫完了電話號碼,陡然發興致他也會寫一兩句別的話,比如:北京有點兒大;車跑得太快了;我想發財,你想不想。有一晚上想起電大時的女同學——前女朋友,隨手寫了一句:每次轉身,你都不在。我看了後跟他說,喜歡就再追。他悶著頭,在下麵又寫了一句:說好跟我過一輩子,現在你鑽進了別人懷裏。有點兒酸,我胳膊上的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我沒吭聲。這小子心還挺重。

我覺得子午幹這行還是有天分的。等到一個月後他獨立幹活兒的時候,有一天我們經過一個烤紅薯攤,他停下來買了一個巨大的生紅薯,我和烤紅薯的師傅都納悶兒,買這個的人不多。子午說有大用。回到住處,他把紅薯削成長方體,用小水果刀挖挖剔剔,竟然整出了一個大印章,蘸了下黑墨水,赫然在白紙上印出了我們的小廣告。

這絕對是個發明,一下子提高了打廣告的效率,像領導用印章代替簽字一樣,輕輕一按,搞定。據我的觀察,在辦假證這一行裏,子午應該是第一個使用印章廣告的。他找人刻了兩枚磚頭一樣大的廣告印章,一枚他的,一枚我的。再打廣告就一手印章,一手蓄足墨汁的海綿盒子,一下一個。後來越來越多的同行跟在我們屁股後頭舉起印章,子午是有貢獻的。但有了印章子午兜裏依然裝著簽字筆,想起來還會順手寫上兩句。這是愛好和習慣,像吃完飯叼上根牙簽,不一定是牙口不好,叼的是一個酒足飯飽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