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內特睡了個懶覺——大懶覺。
他醒過來,在被單底下舒展身體。搬家抖鬆了蒲團上的床墊,過去這幾周是他從小到大睡得最舒服的日子。不說別的,就為了這個搬家也值了。
今天很暖和,簡直稱得上炎熱。他猜想這也是他睡得這麽好的原因之一。
他又伸個懶腰,看看時鍾。十二點二十分。今天他反正沒什麽大事。要是能在附近找到一家塔吉特或者沃爾瑪就好了。他要給廚房買一盞新燈,或者——
明天中午來一趟我那兒,我給你密碼。
“啊,該死。”他嘟囔道。
他聞聞腋窩,確定不洗澡也還過得去。他從書架上抓了件T恤,穿上昨天的牛仔褲。他走進衛生間,把高露潔抹在牙齒上,在嘴裏胡亂刷了一會兒。不算太好,但除了遲到半小時之外,這次應該能留個比較好的印象。
他敲到第三下,薇科拉開門。盡管很熱,但她穿著長袖正裝襯衫,裏麵還有一件黑色T恤。她一言不發。
“啊,抱歉。”他說,“鬧鍾沒響。”
她透過眼鏡瞪了他幾秒鍾,然後推開門,自己走了回去。內特等薇科請他進去,但遲遲沒有等到,於是跟了進去。
她的公寓和他那兒一樣,也是工作室風格。廚房沒有分隔牆,但基本格局看上去是一樣的。他甚至看見廚台上也有藍色和白色的方格瓷磚。窗戶底下有一張蒙著毛毯的單人床,相當淩亂。房間裏很涼,內特明白了她為何穿成那樣。
薇科公寓的右邊牆邊是一張折疊桌,室外酒席承辦人和舊貨甩賣愛好者使用的那種折疊桌。桌上擺滿電腦器件——也可能隻是一台大電腦。所有東西似乎都用各種線纜連在一起。
椅子前方是三塊平板顯示屏,其中一塊掛在長吊臂上。仿佛水下燈光表演的藍色和銀色的屏幕保護圖案在屏幕上前後滾動。鍵盤看上去很陌生,他隔了半秒鍾才意識到那是個德佛劄克鍵盤,比標準鍵盤的編排更高效和快速。桌上的塔式機箱旁摞著幾台看似是黑色電話號碼簿的東西,內特認出它們是舊式PS遊戲機,隨即在機身上看見了商標名。機箱旁擺著一組外接式硬盤驅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