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她進來。想錯過反而比較難。她的金發近乎白色,要是孩子長這種發色就是所謂的黃毛丫頭。她的頭發編成粗辮子盤在頭上,用發簪別住。她額頭高而光滑,顴骨突出,嘴巴隻稍微大了那麽一丁點。算上西部風格的皮靴,她足有六英尺高,高度幾乎全在腿上。她穿設計師品牌的酒紅色牛仔褲和香檳色的毛皮短夾克。雨斷斷續續下了一天,她沒拿傘,頭上也沒戴帽子。水珠在她發辮上像鑽石似的閃閃發亮。
她在門口站了一會兒,讓眼睛習慣光線。今天星期三,現在是下午三點半左右,阿姆斯特朗酒館的生意能有多清淡就有多清淡。吃午飯的人群早已散去,但這個時間對於下班後的顧客來說又太早。再過十五分鍾,會有一兩個教師進來飛快地喝一杯,然後是羅斯福醫院四點下班的幾個護士,但此刻吧台前隻有三四個人,還有一對男女坐在靠近門口的一桌,桌上裝葡萄酒的卡拉夫瓶就快見底。再沒別人了。當然了,我不算,我占據了最裏麵我通常坐的那桌。
她很快認出了我,即便隔著整個店堂,我也看清楚了她的雙眼有多麽藍。不過她還是先去吧台確認了一下,然後穿梭於酒桌之間,走向我坐的位置。
她說:“斯卡德先生?我是金·達吉南,伊萊恩·馬德爾的朋友。”
“她給我打過電話。請坐。”
“謝謝。”
她在我對麵坐下,把手包放在我和她之間的桌上,取出煙盒和一次性打火機。她正要點煙,忽然停下,問我介不介意她抽煙。我說沒問題,你隨便抽。
她的聲音和我想象中不一樣。這個聲音很柔和,所帶的唯一口音屬於中西部。見到長筒靴、毛皮夾克和分明的麵部棱角,加上異國情調的名字,我以為她說話會像性虐狂幻想中的人物:粗啞嚴厲,帶歐洲口音。比起我的第一印象,她實際上更年輕,頂多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