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領著我拐過路口,沿著第十大道向南走了一個半街區,來到一家小酒館,這地方隻該出現在酒鬼見證詞的最後一段裏。我沒記住它叫什麽,也不確定它有沒有名字,叫它“脫毒治療前的最後一站”倒是挺合適。吧台前有兩個老人肩並肩坐著,他們身穿舊貨店買來的正裝,默不作聲地喝悶酒。一個四十來歲的西班牙裔男人站在吧台盡頭,邊喝一杯八盎司的紅葡萄酒邊看報紙。酒保骨瘦如柴,身穿T恤和牛仔褲,在看一台黑白小電視上放的某個節目。他把音量調得很低。
德金和我找了張桌子坐下,我去吧台買喝的,雙份伏特加給他,薑汁汽水給我。我拿著飲料回到桌前時,他的視線落在我的薑汁汽水上,但沒說什麽。
也可能是中等濃度的蘇格蘭威士忌兌蘇打水。顏色差不多。
他喝了一口伏特加,說:“哎,天哪,真管用。真他媽管用。”
我沒說什麽。
“剛才你問我什麽來著?我們接下來怎麽查。你自己就能回答吧?”
“應該能。”
“我叫我的親姐姐去買新電視和新打字機,在門上多裝幾把鎖,但別浪費時間打電話給警察。達吉南的案子往哪個方向走?我們哪兒都不去了。”
“我猜也是。”
“我們知道是誰殺了她。”
“錢斯?”
他點點頭。
“我以為他的不在場證明相當靠得住。”
“哦,簡直是鑲金邊的,完全滴水不漏。所以呢?但依然有可能是他。他說他和什麽人在一起,但那些人都願意為他撒謊。”
“你認為他們在撒謊?”
“不,但我也不會發誓說他們沒撒謊,再說他也可能雇凶殺人。我們已經談過這個了。”
“對。”
“就算是他幹的,他也幹得非常幹淨。我們在他的不在場證明上連一個瑕疵都找不到。假如他雇凶殺人,我們也不可能找到他雇了誰,除非撞到狗屎運。當然了,這種事偶爾也會發生,你知道的。餡餅就掉在你手裏。一個人在哪個下三濫酒吧說了些什麽,對他懷恨在心的人把話傳出去,忽然之間我們知道了我們以前不知道的某些事情。然而即便如此,我們離能立案也還差得遠呢。另一方麵,我們也沒興趣在這個案子上累死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