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我需要刮臉了。”德金說。他把抽剩下的煙頭扔進喝剩下的咖啡,用一隻手撫摸麵頰,感受胡茬的長度。“我需要刮臉,我需要衝澡,我需要喝一杯。未必非得是這個順序。我發了你那個哥倫比亞小子的全境通緝令。奧克塔維奧·伊格納西奧·卡爾德倫-拉巴拉,名字比他人都長。我查過停屍房,冷櫃裏沒這個人,至少現在還沒有。”
他拉開辦公桌最頂上的抽屜,取出鐵皮梳妝鏡和充電剃須器。他把梳妝鏡靠在空咖啡杯上,把臉擺在鏡子前,開始刮臉。他在剃須器的嗡嗡聲中說:“我沒在她的案卷裏找到有關戒指的內容。”
“介意我看一眼嗎?”
“隨便看。”
我瀏覽物品歸檔清單,但心裏知道戒指不在其中。然後我查看命案現場的照片,盡量隻看她的雙手。我仔細查看每一張照片,但沒有在任何一張裏找到能證明她戴著戒指的蛛絲馬跡。
我把這些話說給德金聽。他關掉剃須器,伸手拿起照片,一絲不苟地仔細查看一遍。“有幾張照片裏都看不清她的手。”他抱怨道,“嗯,那隻手上肯定沒有戒指。那是哪隻手,左手?左手沒戒指。你看這張快照,對,那隻手上肯定沒有戒指。等一等。媽的,這張還是左手。這張看不清楚。很好,有了。這張絕對是右手,上麵也沒有戒指。”他整理照片的樣子像是在收拾撲克準備發牌。“沒有戒指,”他說,“能證明什麽?”
“我見到她的時候她戴著戒指,兩次都是。”
“然後?”
“然後戒指不見了。不在她的公寓裏。她的珠寶盒裏有一枚戒指,高中畢業戒指,但不是我記憶中她戴的那一枚。”
“也許你的記憶出錯了。”
我搖搖頭:“畢業戒指上連寶石都沒鑲。我來這兒之前先去了一趟她家,就是為了證實我沒記錯。那是那種傻乎乎的班級紀念品,上麵刻了太多文字,肯定不是她戴的那一枚。她不可能戴這枚戒指,它配不上貂皮夾克和酒紅色的指甲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