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廠小區走訪了一圈,幾名老住戶反映的情況基本與中介大哥說的一致,隻是有人更正說,在宋光明出事前,陳芳雪已經在天歌工作了,隻是不清楚具體的工作性質。
從小區出來,羅忠平立刻打了幾個電話。首先仍然打給派出所,查問龍誠父母搬去了哪裏,是否有聯係方式;然後打給省第一監獄的老戰友,詢問在押女犯、原天歌夜總會老板娘周紅霞的情況,並約好第二天去提審;最後再打給霍達,詢問能否聯係到宋光明傷人案的辯護律師及受害人。
根據之前掌握的線索以及房產中介和小區住戶提供的信息,陳芳雪與宋光明的時間線已相對清晰。1998年的寒假,宋光明受傷休學一年,暫住到中州師範北麵杏園小區陳芳雪租的地下室,但因為房間狹窄不便,可能也為了擁有更多私密空間,兩人不久便搬到不遠的食品廠小區租住。該年6月17日,宋光明在西郊市場龍興娛樂城因可疑的嫖娼糾紛傷人被捕,隨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個月。陳芳雪在他被捕前後一直在天歌夜總會工作,也一直在食品廠小區居住。1999年12月,宋光明刑滿釋放,回到食品廠小區繼續與陳芳雪同居,但不久,兩人便因不明原因分手,陳芳雪也搬了出去……
現在尚有疑問的幾個點是:首先,陳芳雪在天歌夜總會的具體工作性質是什麽?她是否如中介大哥所說,走上賣身之路?其次,她等了宋光明一年半,為何又很快分手?最後,至關重要的一點是,那場造成龍誠死亡的煤氣爆炸,到底是不是意外?
意外發生當日下午,宋光明和陳芳雪因為當街動手進了派出所,陳芳雪在晚上7點左右離開,宋光明繼續留在派出所接受教育。如果是針對龍誠的圈套,那麽最大的嫌疑人是陳芳雪而非宋光明。不過,她的殺人動機是什麽呢?在已有的陳芳雪部分回憶錄中,並沒提到她與龍誠有何矛盾。如果真有仇怨的話,很可能就是那起宋光明嫖娼傷人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