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四:
羅警官、小童警官,你們好。很抱歉給兩位添麻煩了。為了我的案子,你們辛苦了大半年,羅警官還救過我的命,所以上次提審時我說謝謝,確實是真心的。
當然,你們警察抓了我,所以我有些抵觸情緒也可以理解吧?冷靜下來想,其實沒必要,你們在做你們的本職工作,我的怨氣還是對自己,對老天爺。
上次提審的最後,羅警官要我想想清楚,除了我做的那些事,還有我為什麽會走到今天。
是啊,究竟怎麽一步步到了今天呢?如果能早點兒認識兩位,也許很多事情會不一樣。就像一個溺水的人,這些年我隻知道自己拚命掙紮,卻沒想過呼喊求助,真的太傻了。也許喊一聲、伸個手,你們就能把我救出苦海。
可惜我錯過了機會。
為什麽沒有呢?大概與我的經曆有關吧。我的人生就是一場悲劇,不幸的種子在成為孤兒時就種下了。寄人籬下,天然沒有安全感,因此必須不擇手段,抓住任何機會讓自己生存下去;同時竭盡所能討所有人的歡心,掩飾自己的欲望,裝成一個乖巧懂事的好孩子。
一麵是陰險毒辣的陳芳雪,一麵是老實受欺負的程麗秋。人格分裂?就算是吧,但其實都是我,一枚硬幣的兩麵。
程麗秋想求救,陳芳雪拒絕了。就這麽簡單。
選擇決定了我們的人生道路。但其實,更多時候我們沒有選擇。
我的童年就沒有選擇,大人讓幹什麽就必須幹什麽,否則要麽挨打要麽挨餓;長大一些後,看似可以自己做主了,生活又把我逼到了牆角。
說到底,選擇什麽樣的生活不是問題,有沒有能力做選擇才是關鍵。羅警官從警這麽多年,一定看過很多鮮血淋漓的人生,相信你能明白我的意思。至於小童警官,多半會不服氣吧?你肯定會說人在任何時候都是有選擇的,說沒有選擇純屬推卸責任——就算是吧,但對程麗秋這樣的人來說,她該從哪裏知道自己還有選擇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