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21日,星期五,你將永遠記得這一天。
許多年後,你曾回望自己走過的路,思索是否還有其他可能。你做出了無數假設,卻發現最終總是殊途同歸。你終於意識到,正是這一天發生的事以及你做出的選擇,決定了你未來的命運。
晚上10點23分,西郊市場南二區的天台上,你在電光石火間做出了選擇。
幾秒鍾之前,你還不顧一切拉著胖玲玲。她的雙臂掛在“龍興娛樂城”的燈牌上,霓虹燈的光芒照亮她絕望的臉。燈牌與固定鐵架之間隻有幾處不牢靠的焊點,在胖玲玲的重壓之下正一處接一處地斷開。
胖玲玲不再咒罵你,而是尖叫著向你求救;她也感覺到了燈牌的鬆動,於是伸出右手抓住了你的手腕。她的力氣如此之大,以至於你感覺自己下一秒就要被一起扯下天台。
千鈞一發之際,他們一起衝過來伸出了援手。那一刻你們隻想齊心協力拯救一條生命,但下一秒你注意到程麗秋的眼神有了變化。
她留意到胖玲玲肥碩的胳膊上掛著的絳紅色背包:“這包哪兒來的?”
胖玲玲已經瘋了,根本聽不到她的提問,隻會歇斯底裏地大叫。於是她看向你,你立刻搖頭表示不知道。
你注意到她拉住胖玲玲的左手腕上係著根紅繩。
綠毛對著你倆大喊:“不行!這樣我們都會掉下去的!放手吧,撐不住了!”
你知道他說得對,但還是不忍放手。你從小就是有愛心的孩子,曾為被車軋死的小狗哭泣整夜,知道生命的可貴。
“你這包到底哪兒來的?”
她又問了一遍。胖玲玲終於聽清了,仰頭看向你,你看到她眼中的仇恨。
“我撿的,是我——”
你知道,胖玲玲這樣說是怕你突然放手。但她沒料到,偏偏這句話斷送了自己的性命。
“好吧,既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