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書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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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大甲同居一室,還同擠一床,實在不是太爽的事。他從無疊被子的習慣,常常不洗腳就鑽被窩,弄得**泥沙嘩啦啦地豐富。這都不說了。早上被隊長的哨音驚醒,忙亂之下,人家的農具總是被他順手牽羊,帽子、褲子、襯衣也說不定到了他的身上。用蚊帳擦臉,在褲襠裏掏襪子,此類舉動也在所難免。好在那時候大家都沒什麽像樣的行頭,穿亂了也就亂了,抓錯了也就錯了,不都是幾件破東西麽,共產主義就是不分你我的亂來。

我穿上一件紅背心,發現衣角有“公用”二字。其實不是“公用”,是“大甲”的藝術體和圓章形:“大”字一圓就像“公”,“甲”字一圓就像“用”。這種醒目的聯署雙章,幾乎蓋滿他的一切用品,顯然是一位老母的良苦用心所在——怕他丟三落四,也怕他錯取了人家的衣物,所以才處處下針,標注物主,明確物權。

這位老母肯定沒想到,再多的蓋章確權在白馬湖依然無效,字體藝術純屬弄巧成拙,倒使物權保護成了物權開放:大家一致認定那兩個字就是“公用”,隻能這樣認,必須這麽認,怎麽看也應該這樣認。這樣,大家從此都用得心安理得。

大甲看見我身上的“公用”二字頗為眼熟,但看看自己身上不知來處的衣物,也沒法吭聲。

他隻是討厭別人叫他“公用哥”或“公用佬”或“公用鱉”,似乎“公用”隻能與公共廁所一類相聯係。用他的話來說,他是藝術家,即便眼下公子落難,將來撥雲見日,總有出人頭地之日,見到總統都可以眼睛向上翻的。你不信嗎?你怎麽不承認事實呢?你腦子裏進了臭大糞吧?他眼下就可以用小提琴拉出柴可夫斯基,可以拉扯脖子跳出維吾爾族舞蹈,還可以憋住嗓門在浴室裏唱出鼻竇共鳴,放在哪個藝術院團,那都是前途無量。何況他吃奶時就開始創作,夾尿布時就有靈感,油畫、水彩畫、鋼筆畫、雕塑等等都是無師自通和出手不凡,就算用腳丫子來畫,也比那些學院派老家夥不知強多少。這樣的大人物,怎麽能被你們“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