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頭突審。”康局長說,專案指揮部同時抓來小六子。
明天罡親自審問,窮大手仍然疲憊不堪,竟然說:“我沒說話的力氣,怎麽回答政府。”
“端正態度!”
“報告政府,我昨晚用了兩片……”
“嚴肅,這是什麽地方?”刑警訓斥道。
窮大手收斂了些,一副無賴相。
“叫什麽名字?”刑警問道。
“李君。”
“年紀?”
“三十八歲。”
“家庭住址?”
“朝陽區花園街橋西委三組,天籟小鎮社區。”
“職業?
“無。”
“知道為什麽帶你到這裏來嗎?”明天罡問。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
“李君你不是頭一次坐在這裏了吧?怎樣回答你想明白,說和不說涉及對你利不利,你心裏清楚。想一想,沒掌握證據能逮你嗎?”刑警說。
窮大手動腦筋應付審問,突然被抓他心存僥幸,以前案底犯了?反正不會是烏米的事,上午東哥還來電話,有什麽事他能知道。唔,絕不是烏米的事。
“說吧,你都幹了什麽?”
“沒有啊!”窮大手抵賴道。
“我問你,認識趙文英嗎?”刑警問。
趙文英?窮大手琢磨警察問這個女人,大概是挑腳筋敗露,她可能告發了自己。如果因這件事被抓,頂多治個重傷害罪,鉚大勁兒(頂多)判幾年。
“李君,回答問題。”
“認識。”
“你倆有仇?”
“生意上的摩擦。”
“什麽生意?”
“試藥,她跟我爭地盤,我教訓了她一下。”
“怎麽教訓的?”刑警問。
暴行發生在兩年前的陰雨天,趙文英從白狼山采一種草藥回來,一個人沿著山路走,一輛車突然停在她的麵前,未等她緩過神幾個男人,有的戴著頭套墨鏡,將她劫持上車,朝山裏開去,停在荒涼山溝裏的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