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芳親自到足療室找曹向東,看出事急、重要。
“大姐。”曹向東在做足療的房間等她,要杯茶,她喜歡生普洱茶的香味。
“去哪兒啦?”李玉芳喝口茶滿意,問話柔和許多。
曹向東沒隱瞞說了實話:“去北溝鎮找人。”
“什麽人?”
“冷娟。”
李玉芳冷笑,說:“找她,老賈叫你去的。”
“嗯,是老板。”
“舊情難卻。”李玉芳問,“找到啦?”
“找到了。”
“老不像樣了吧?”
“死啦,死快一年多了。”
“死啦,壽命這樣短。”李玉芳淡然,說,“大曹,出事啦。”
曹向東驚然,問:“出什麽事?”
“窮大手被抓了,和小六子一起抓的。”
他吃驚,警方行動這樣快。李玉芳匆忙來找自己,原因在此。曹向東比李玉芳沉著,說:“他倆不會供出什麽,說得越多對他們越不利,人是他倆殺的。”
“不能供出你?包括我。”她憂心道。
“他不認識大姐,我從來沒在他麵前說過你,放心。”曹向東說,“為保命窮大手可能說出我指使,談肝髒的事隻我倆一對一,沒第三個人,我可以不承認。”
“他死咬著你不放呢?”
“白咬,沒證據。”
“肝髒交給你,你送到醫院……很多人都看見,賴不掉。”
“沒問題。”曹向東胸有成竹道,“充其量治我一個倒賣器官罪,我又是被動的買方,違法而已。”
李玉芳說這件事我們欠周密。
“哪地方?”
“說處決犯人捐肝,這很容易查到。”李玉芳事後覺得紕漏,換一種說法要好些。
“大姐,說車禍,說絕症病人,警察較起真,都能一查就明白。”曹向東認為警察想查說什麽也不行,“窮大手做的案子,判也判他,我們隻承認買,別的裝作一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