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力他們到了白石監獄,田政委接待刑警,查閱了檔案,王發的情況如下:
王發現年28歲,住三江市橋北區預製件廠家屬小區。2001年因重傷害罪,被判六年有期徒刑,2007年2月10日刑滿釋放。
“王發……”介紹王發,田政委講了一件事:斷指。
無業人員王發瞧準一個行當,替人討債。他糾集幾個人成立了一家討債公司,親自給公司起個怪名字:要要要公司。(當然沒去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申請也不會被批準),有沒有執照不影響生意,雇人討債本身未必合法。
“老大,要要要公司啥意思?”手下人問。
“要要要公司啥意思都不知道,沒文化。”王發總共念了四年小學,竟然大言不慚說別人沒文化,“真不懂?”
“一個‘要’懂,兩個‘要’也湊合懂,連溜三個‘要’就不懂啦。”
“說你沒文化一點兒都不屈。”王發挺拔一下身子,最驕傲的時刻他就這個樣子,他的爺爺令他驕傲的人物,“你知道我爺爺是幹什麽的吧?”
“你說過,胡子大櫃。”
“胡子大櫃不是誰都能當的,我爺爺馬騎得好,槍也打得好。”王發說起爺爺酒糟鼻子就紅得像山楂,“我爺爺躲在馬肚子底下打槍……”
手下人想不出當胡子跟要要要公司有啥聯係,裝興趣地聽下去。
“我爺爺留下一首歌謠,天下第一團,人人都該錢,善要他不給,惡要他就還。”王發說,“聽明白沒?善要惡要兩個要了吧?我們是幹什麽的?要賬公司,再加一個要字,三個要要要了吧?”
要要要公司宗旨出來,善要惡要在其中了。在一次討債中,王發舉著一把刀,問欠債的人:
“十萬元你給不給?”
“不給,怎麽的?”欠債人望著刀反問。
“不給是吧?”
“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