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之手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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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清晨,淩晨2點45分。

我拖著一身疲憊沿著曼哈頓區23街向南走去,那一刻我才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個人!在這之前,我已在一家注定無名的初創公司連續工作了整整16個小時,這都是拜我所簽的那份該死的合同所賜。

靠申請大量的學生貸款來讀藝術學校可能是一個糟糕的財務決策,可我就是這麽幹的。我父母其實挺成功的,他們開了一家公司出售設備給中小型奶牛場,就是那種接到奶牛身上用於擠奶的裝置,生意做得不錯。如果我讀的是州立學校,就不會欠那麽多債了。可惜我不想讀州立學校,於是我貸了款——一筆“巨款”。然後,從廣告到美術、攝影、插畫,我換了無數個專業,最終選定了一個平凡(但至少實用)的專業——美術設計專業。我找的第一份工作,就為了從位於北加利福尼亞州的父母家脫離出來,留在紐約。

這份工作是在一家注定失敗的初創公司,有錢人源源不斷地砸錢到這家公司,他們的夢想就是有錢人所能想到的最無聊的夢想:賺更多的錢!當然,在一家初創公司工作就意味著你是“這個家庭”的成員,所以說,隻要是出現了問題,隻要是項目截止日期已經超過,隻要是投資方不爽,或者沒有任何原因,你淩晨三點前就是下不了班。老實說,我厭惡透頂!我厭惡這一切,因為公司開發時間管理應用程序就是個餿主意,這個軟件對人們一點用都沒有;我厭惡這一切,因為我知道我上班僅僅是為了掙錢;我厭惡這一切,因為公司要求員工把上班當作生活的全部來對待,而不僅僅當作一天的工作,而這就意味著我完全沒有時間做自己的項目。

但是!

實際上,畢業不到一年,我已經靠我的專業在做真正的平麵設計了,我的工作性質類似於在技術上搞點小動作,賺的錢也夠付房租了。我收入的一半都用來付了房租,卻隻能住在一套一居室公寓的客廳裏,不過,好歹我在這座城市立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