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神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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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比赛一结束,孙淳、莫军、熊瀚文几个人就把我拉住了。他们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文艺部长和外联部长,平日里我这样自由散漫的人自然是不被他们所器重的,但今天我在“互联网时代的新型支付方式”为主题在演讲比赛中拿下冠军,最主要是得了两千元的现金奖励,他们就一下子热情洋溢地围了上来,说是祝贺,实则是要我请客做东。我当时也有点儿飘飘然,想着系里的学生干部找我也算是面上有光,就和“耗子”他们几个说“咱自屋兄弟,晚一天聚”!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只能自掏腰包请同屋的兄弟们在路边排档里啤酒撸串了。

“去吃烤肉吧!”走到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我提议说。平日里如果和同屋的兄弟出去吃吃喝喝,大多会在学校周边的几个馆子,烤肉算是最上档次的了。

“哎哎,你听我们的,”莫军揽住我的肩膀,“你是经济观察家,咱得去个够得上档次的地方!”说着,就招手叫来了出租车,和司机说了个地方,听那口气,应该是他们常去的地方。

那是个环绕着花园洋房的小巷,我没有来过这个地方。这时华灯初上,灯光点点,小巷蒙着一种神秘的气氛。我跟在他们几个人后面,拐进了一间洋房,领班迎上前来,熟稔地和孙淳打着招呼,随后把我们领进二楼的一个包间。

“这地儿怎么样?”熊瀚文在我肩头得意地拍了一下,“比吃烤肉强多了吧!”

“哦。”我有点儿不自然地点头,心里暗暗掂量着口袋里的奖金不知道能否应付得了这里的消费。

“付老师和胡老师啥时候过来?”

“付老师刚才给我电话说胡老师今晚过不来,他说他也就不来了,让我们自己乐呵!”孙淳说。

“嗨!”莫军露出几分失望的神色,“原本还想借机跟胡老师套个近乎呢,西方经济学可要大考了!”

“来得及,胡老师啊,我到时候带你去找他!”孙淳已经大四了,属于过来人,他的话顿时让莫军宽下心来。

熊瀚文负责点菜点酒,“放心!”他坐在我的旁边,伸出手在我肩头拍拍,好吧,我心想,反正再多的我也付不出,想来他心里有数。

这里的酒菜自是精致,味道也好,红酒是法国哪个庄园的我也不懂。璐璐那里也总有贮存的红酒,我们经常喝上两杯,但我倒没怎么注意产地酒庄这些,今天的酒我觉得好似没有璐璐那里的好喝,不过一时还说不出个所以然。

“年份,”熊瀚文的脸色有点儿微红,“不同年份的酒口感相差很大!”他又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

“老师们都不来也好,咱们自己反倒能放得开!”孙淳看着熊瀚文,熊瀚文会意地一笑,脸上更浮现出一阵轻盈之色。

熊瀚文出去打电话的时候,孙淳和莫军开始聊起了系里最近出的一桩大事。

“你说这都什么年月了,竟然还闹秦香莲这一出,我觉得这个李毅啊也真是怎么遇上了这么一个糊涂鬼啊!”

李毅的事儿不单单是在系里,在全学校都闹得人尽皆知的。故事其实很老套,农村学子在老家曾经有一个两小无猜的女子,两人当年海誓山盟,如今李毅考上重点大学前途光明,女子觉得跟着他就是自己这一生的出路。可李毅以前的承诺是基于当时封闭的环境做出的,两厢环境的巨变让他迅速分裂了,他几乎不再想和过去有任何的瓜葛了,他想要的是在全新的世界里发展全新的自己。李毅不但变心了,更结交上了关平儿这个系主任的女儿做女朋友,他倒是也不打算瞒着老家的女子,把实情全盘托出。

“你是不知道啊……”孙淳这时就对着我讲起了经过,他们几个人都参与了那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李毅和他们几个关系不错(我发现在这一点上人的智商还是能起到极大作用的,那就是审时度势,把握机会,农村来的学生毕竟不如城里孩子见过世面,但李毅却似乎脑子里有一盘棋,而且落棋总是流畅自如、又快又准),他预感到要发生事情,就把那女子来学校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孙淳。孙淳带着熊瀚文、莫军和李毅一起在火车站接人,带着吃饭、转校园、做思想工作,并严防死守女子有可能对关平儿和关老师的任何骚扰,以及可能对李毅造成的恶劣影响。

“李毅今年本来是铁定进学生会的,跟着老熊,”孙淳略显惋惜地说,“现在不得不缓缓了。”

“晚一年的事儿!”莫军说。

“嗯。”孙淳点头继续讲,讲着讲着就有点儿激动,“也真是邪了门了,还真他妈没遇到过这么极端的人。你说这世上的男人都死光了吗,你非得吊在李毅这么一棵树上?”他端起一杯红酒一口灌了下去。

“老孙,老孙,这事儿啊,过都过去了,别再想了!”熊瀚文这时候回来了,就赶紧劝慰着孙淳。

“你说我,我们几个,这么尽心尽力地防着,结果防过初一防不过十五,你说在我的学生会主席的任上发生这样的事儿……”

“老孙,咱都尽力了,这事儿再怎么着也怨不到咱们了!”

“可是我觉得愧疚啊,”孙淳的眼睛都有点儿发红了,不知道是因为喝酒还是因为激动,他哽咽着说,“我,我觉得对不起关老师啊!也丢了我们财大的脸!”

“唉——”他们几个人发出长长的叹息。

后来的事情是人尽皆知的,那女子在李毅宿舍里服了农药,发现的时候送到医院已经没救了。

“哎哎,不说这个了,咱换个话题!”熊瀚文转向莫军,“我说莫军啊,”他的眼神露出揶揄的神情,“我那天可看见你在宿舍走廊里拦住一个大一女生,叫什么来着?”

“晓华!”孙淳说。

“对,晓华,又是说要招进你的文艺部,让人家给你唱个歌儿吧?”

他们笑作一团,“哎,把女生逼到墙角,面贴面地听人家唱歌,你是不是都有反应了?”

“去你的!”莫军开始反击了,“你还是关心关心你自己吧,我可是看到你的那个什么雯雯,好像跟信息工程院的一个直男在一起呢,这可是要给你出丑了呀!”

“我跟那个雯雯早都分了,你不知道罢了。那个直男一直跟屁虫一样围着她转,既然他不嫌弃,就让他去吃我的残羹冷炙吧,让他们去吧!”

“哎,对了,”他们这时好像突然想起了我,我其实挺高兴他们在这样的谈话中把我给忘了。我自顾自地喝了好几杯酒,还在想着孙淳刚才说起来的那个女子,宿舍里我们也讨论过这件事儿,熄了灯躺在黑暗中,我们经常会就某个话题聊上一会儿,直到很快地有人打起鼾来。不过也要分主题,要是“耗子”主导话题有可能要兴奋一阵儿,这小子在高中就和女生有过经验,也总是喜欢充当资深人士,还有就是很注重收集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有一次他和我们讲起一个网站上有人不停地问:“医生,医生,我老婆整天追着我要,这可咋整啊?”几个人顿时一片沸腾。那天说起李毅的事儿,大家的意见偏向于女子死得不值,再怎么也不该葬送掉大好的青春和生命,为了一个不再爱她的人。不过忘记是谁说了一句,强求无益,两个不可能在一起的人何必相互纠缠呢。

“听说你老弟找了个洋妞女朋友,怎么样,劲爆吧,给我们分享分享!”

“我?我可没什么好分享的,她也不劲爆。”

我正不知道要如何解围,有人敲了包房的门。

“我来!”熊瀚文立马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的脑子越来越蒙,自称是我们友校的几个女生坐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熊瀚文又要了好几瓶红酒,我探过头在熊瀚文耳边低声说“我去把账结了,我要先回去了!”可他死乞白赖地拉着我,“那可不行,人我都叫来了,特意给你也叫了,怎么,看不上人家妹子?”“哦,不是不是。”看这架势,我确是走不出这个房间的,他们可不希望我在这个时候走出去。坐在我身边的女孩儿冲着我温和地笑笑,端起形状性感的醒酒壶为我添酒,又在自己的杯子里加了半杯。“我敬你!”她端起杯子。“谢谢!”我觉得女孩儿也并非什么不三不四之人,看起来还真好像是在校的学生,衣着打扮也不花哨倒是透出几分的素雅,心情也就放松下来,于是就和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上哪所学校,学什么专业,老家在哪里云云,总之,女孩儿既不是那种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女子,也不是矫揉造作的风尘女郎,除了一杯一杯地喝了好多的酒和那种意识渐渐涣散的感觉还清晰可忆之外,对于女孩儿,我好像什么也没有记住,无论是那些问题的答案,还是那女子的样貌,全然想不起来。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晌午了,我坐在床边喝水,觉得口渴得不行,咕咚咕咚喝了两大杯水,才开始回想关于女孩儿的事儿,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女孩儿的样子。但我还是对一些事情有印象的,我付账的时候掏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熊瀚文好像还掏了张银行卡,熊瀚文是个有钱的主儿这一点大家也都知道。女孩儿说她的学校就在附近走路就行,我于是晃晃悠悠地送她进学校。校园里路灯暗淡,我陪着她走过几幢黑黝黝的教学楼,我俩的影子被路灯拖在地上。女孩儿伸出手拉着我,我被她拉着走,我们走进一幢教学楼,又走进一间教室,她关了教室的门。我坐在一张桌子上,女孩儿走过来。我不想再想下去了,但是我却记得,甚至我的身体都还记得,她走过来,用两只手把裙子从领口拉下去,连同胸衣一起拉下去,露出了两颗饱满的白亮的乳,我一把抱住了她。

我的脑子此刻嗡嗡作响,我没有记住她的面容,但我却真真切切地记住了她那两颗饱满的白亮的乳,我还记得我当时身体的冲动,记得后来她伸出手按在我的嘴上让我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我越是想忘掉这一切,脑子里越是不停地翻滚着那些冲动的画面,甚至好像还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她的**。我觉得一阵阵的头疼,倒在**,捶了几下枕头,然后就伸展四肢,有气无力地躺在那里。

直到第二天吃过晚饭,我的情绪还有点儿低落,我说不上是什么原因,莫军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问我昨天喝多了没,有没有事儿,又说是把我当兄弟的,别和别人乱说,我回答说我不会乱说的。挂断电话之前他低声问:“怎么样,妹子还不错吧?”

又是“耗子”发现了我的信,“哎,你的洋妞又来信了!”我面无表情地伸手把信扯了过来,“耗子”用略带怀疑的目光打量了我一下就没再说什么了。我坐在桌前撕开信封,又看了一眼邮戳,安徽黄山,看来这回是去游览名胜了。

“忆水君,你好,见字如面。”看到璐璐娟秀字迹的一刻,我突然间有一丝惭愧,就像做了错事,又好像那笔尖也戳在我的心头上似的。不过,我忽然想,璐璐好像从来都没有对我有过什么要求,或者说,我们两个虽然在一起但似乎又都是自由的,当然我想璐璐在同一时期是没有其他男朋友的,我也确实没有其他女朋友,除了昨晚。可昨晚只不过是个意外,我在心里恨恨地对自己说。

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正坐在黄山山顶的客栈里,从窗子望出去是艳蓝的天,白云像铺展开的凤凰的羽翼,今天一早我陪着外公和他的朋友一起去看日出的时候云还是我们脚下的海,在一片红艳发亮的光中小心翼翼地托出了夺目的朝阳,云海也渐渐地变成了被染上金光的海面,那场景实在是瑰丽而动人心魄。两位老人家心情都格外的好,其实外公的朋友还不算老,不到六十岁,所以外公打趣的时候就称他为“小老弟”。外公和他这位“小老弟”已经相谈足有三天了,我们在千岛湖见面然后一同来黄山,他们一路上就聊得快活。就在我写信的时候,他俩就在客厅一边喝茶一边说话,时不时地能听到他们的笑声,我想能够有这样可以聊上三天的朋友,或者说是知己,着实要算得上是一件幸事了。我留意到他们谈及了文学,谈文学的生命力,到底是太过孱弱还是终究坚韧;这个时代,到底是不需要文学还是太缺乏文学。文学自有它的使命,他们最后说。

说说我吧,相较于两位老友拄着登山杖散步式的缓行,我兀自健步如飞。当时就想要是忆水君你在这就好了,我们两人可以一路为伴,岂不乐哉?还记得你和我说过两个人的共同记忆能让心灵贴得更近,真想和你一起把这些快乐的时光写进我们共同的记忆。好在碰到一群学生和他们搭伴,沿途倒也不觉寂寞。

再说说忆水君你吧,我不在的时候你在忙些什么?不知道有没有想着我呢?但我可以确定的是,你收到我的信读着我的信的时候,心里面一定是思念着我的了,这样的猜想就足以让我觉得快活。对了,你的演讲比赛顺利吗?那本《我的弥留之际》读完了吗?那种多人物多角度的心里独白真是棒极了对不对,我一拿起那本书第一时间就被作者的叙述视角和表现方式折服了,没有关于事件的直接陈述,但是不同人物内心的独白让你像一部透视机器一样看清了所有的一切,表面上的,人心里的,这种建构实在是太过深刻和犀利了。

明天我们就返程了,回来后我先带外公看看我的学校,送走外公再回学校上课,没准儿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就已经回到我的公寓了。

真想立刻见到你

先送上一吻

璐璐

2006年6月18日

我把信折起来塞进信封,转身出了寝室,一路奔跑到校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

车子在公寓楼的大门口停下来,我下了车,抬头仰望那个亮着橘黄色灯光的窗口,那灯光好美,像熟悉的含着笑的眼睛,我的心里涌上一阵温暖。我按下门铃,上楼。“我刚送走了外公回来,你的时间把握得可真好!”璐璐站在门口微笑着望着我,我跨步走进去,一下子把她揽在怀里,埋下头亲吻她的嘴唇。我们长久地亲吻,然后,无比缠绵地**。

“看来短暂的分离确实能够让爱情升温!”她用亮亮的眼睛望着我。“不,”我搂紧她的身体,心里涌出一种难以名状的依恋,“是你的信,那里面带着你的温度!”我揽住她,亲吻她的额头,她的身体细腻温暖,让我觉得心里终于释然了,踏实了,我又在心里说,“璐璐,我离不开你了!”

我和璐璐在一起的那段时光真是美妙,我喜欢和她探讨文学,也喜欢探索彼此的身体,好似隐隐地能够体会到生命之美了,就像是一叶扁舟轻轻摇曳在星光璀璨的宁静河心里。直到风吹涟漪将我轻轻地摇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