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萧忆水,你的信!”“耗子”手里举着一个信封大声嚷嚷着,好像要让整栋宿舍楼的人都听见似的。
“我的信?哪里寄来的?”
“这年头,信可是稀罕物!”他却不肯给我,就像攥了个宝贝。
应该不会是我老爸吧?这是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但想来不至于,我爸从来都没给我写过一封信,想起来还是那会儿他外派的时候才给我妈写信呢。我妈现在时不时打电话来,我爸也会跟着说上两句,要是他突然写封信给我呀我非以为他的脑子出毛病了不可。
“让我看看是哪里寄来的!”“耗子”还是不依不饶的,他仔细地辨认着信封上的邮戳,“好像是江苏,淮安?”
江苏,淮安?我在那里没什么认识的人啊!我一时摸不着头脑,“你倒是给我呀!”
信封上的字体娟秀挺拔,我认出是璐璐的笔迹,她这个混血儿虽然中文发音带着南洋口音,但竟然写得一手漂亮的中国书法,字迹更是我和身边好些地道的中国人所不及的,她自己说是受到外公的影响,“是璐璐!”
“哦,你的洋妞?她回国了吗?不对,是国内寄来的。”
“她外公到中国来了,她陪着外公出去玩几天!”我一边拆开信封抽出信来一边回答。
“哎哟,这几天的工夫还要写信呢,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看来你这洋妞还挺传统的嘛!”
“去去!都散了吧,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我没好气儿地把他凑过来的戴着眼镜的小脑袋往外推开,拿着信回了宿舍。
“忆水君,你好,见字如面。”她信上这样的称呼让我觉得又新奇又有趣,我俩几乎都是面对面聊天,她也从来没有这么称呼过我。
一边写下这些文字,一边想象着忆水君收到我的信以及展开信来读时的样子,之于我这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儿。
我忽然想我们上一辈的恋人们岂不是都很幸福?我所指的幸福就是在这写信与读信之间的幸福。写信的时候,一个人心里想象着另一个人,想象着他的模样,他说话的样子,微笑时的眼神,以及他俩在一起温暖的片段,于是她的内心就泛起了甜的滋味。而读信的那一个,他触摸着她落在信纸上的温度,倾听着她心里面花开了的声音,在她留下吻痕的地方嗅到一抹爱的气息。这原本就是诗,原本就足以抚慰人心。
我抬起头来四下看了看,幸好大家各自都在忙没人凑上来,“耗子”也没再跟着我起哄,这时刚吃过晚饭,正是宿舍楼里人声、脚步声、开门声、关门声、水房的流水声多重合奏曲响起来的时候,宿舍里老四正吊在电话听筒上和女朋友像牙疼一样地腻歪着。
我于是就想到了文字魅力的消亡,如今的语言,充分地发挥了功能性的作用,传递信息,及时、准确,要直白,最好是废话少说,只有广告中偶尔见得到几句抒发感情的语言。恋人间的书信也大可以省了,有电话、信息就好,甚至连谈情说爱也省了,吃了饭看了电影就抱在一起,效率高了,功能也达成了,但原本透在信纸上的温度和塞进信封里的甜却都不见了。表达自己并不只是作家才需要做的事情,文字在情感和情绪上的作用是口头语言难以替代的。我大伯母就总是和我们讲,当年我大伯追求她的时候给她写了桌子一样高的信而且每封信都像诗一样美,但我大伯实际上是一个大学的理工科教授,并不擅长写抒情文章,他自己笑说那是爱情的荷尔蒙发挥了作用,爱的情感势不可挡。大伯母珍藏着那些发黄了的信件就像小孩子对待心爱的糖果,甜了一辈子。
所以我们现在不再把一生中最强烈最美好的情感用文字记录下来真的是每个人的一大损失。而即使不在恋人之间,我记得以前外公和他的朋友们也总是会相互写信,他收到信的时候也总是很喜悦,读信的时候脸色忽而明朗忽而阴沉,他偶尔给我看他朋友写的信,讲近时的经历、想法,我觉得那是一种充满信任的内心交流,外公也会回信陈述自己的见解,或者排解对方的情绪,总而言之都是一种知己间深入的交流。我想这样的交流时下已不多得了,依我看即使在校园里,同学之间也只有在喝了大酒之后才吐露心声,还要提防说了不谨慎的话,酒后失态等诸多不妥。
对了,说到外公的朋友,我外公这次来一是参加一个文化交流活动,这已经结束了,二来就是见他的朋友。可是我如今在这里和他一起见到的却是一个早已不在了的朋友。
上个周末璐璐和我说她要陪外公出去玩几天,我只当他们会去些风景名胜呢,倒不曾想老人家原来是来追思的。
这里有一处风景极好的湖叫白马湖,这两天,我和外公每天都沿着这个湖走上好久,又在湖边坐上好久。外公说他的朋友他尊称为“前辈”的,四十年前就在这个湖边坐了一整晚,他在接近黎明时走进了湖里,一个渔夫从很远的地方看到了,待划着船赶过来的时候早已不见了他的踪影,打捞上来的时候人已然没救了。我知道即使时隔这么多年外公依然是伤心的,就也不敢多问,他只是时不时地和我说上几句,剩下的时间就只是出神,他说有一些事情是我没有办法理解的。其实我倒是理解一些,我说,“是类似布罗茨基那样被判处‘社会寄生虫’的罪名吧?”外公问我还记得布罗茨基的诗吗,我说我记得几句:
我说命运玩着不计分的游戏,
有了鱼子酱,谁还要鱼?
哥特式风格再度胜利,
让你兴奋——无需可卡因,或大麻。
……
我忠诚于这二流的年代,
并骄傲地承认,我最好的想法
也属二流,但愿未来将它们视作
我挣脱窒息的纪念。
我坐在黑暗里。难以分辨
内心的黑暗,与外面的黑暗,哪个更深。
对了,记得你问过我关于“白银时代”的问题。俄国文学是世界文学中的高地,其鼎盛的“黄金时代”出现在沙皇俄国时期,为大家熟知的普希金、托尔斯泰、果戈理、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都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不过这些人里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其他的大文豪全都出身于贵族家庭。普希金笔下有一个叫奥涅金的人物被描写成一个“多余人”的形象,其实普希金也借这个人物暗指他自己,如果按照这样的定义这些大文豪都应该被定义为衣食无忧、好逸恶劳的“多余人”了。接下来的一个时代还是出现了像安·别雷、扎米亚京、安德烈耶夫、索洛古勃、库普林这些文学大家,但其辉煌的程度却只能用“白银时代”来形容了,这些人里面我最欣赏的是安·别雷和他的《彼得堡》,可以与《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这样的意识流大家相媲美。苏联时期,一些所谓的“旧知识分子”被发配到遥远的西伯利亚接受劳动改造或者像后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约瑟夫·布罗茨基那样被冠以“社会寄生虫”的罪名,作家这样的“多余人”渐渐被逐出了社会的主流。
外公点头称是,他说“人们如今是秉持着实用主义的高级智人,他们同时摒弃了性灵那样无用的东西,那些东西和‘他’一起沉入河底被冲刷得不见了”。
我听到他这么讲突然想起你曾经不止一次地说我是一个“幸运儿,可以锦衣玉食的专事文学”,我想我真正的幸运在于保留了某些东西,我既是普希金笔下的“多余人”,又是布罗茨基那样的“社会寄生虫”。我身边的同学们,听说他们毕业之后更多的是去从事报纸杂志编辑、新闻记者这样与社会紧密咬合的工作,可是我心里的那个声音太强烈,对于我来说,偏离了它,一切都将是“喧哗与**”。
好了,今天就先写到这儿吧,对了,你喜欢我称呼你“忆水君”吗,有点儿像日本人的称呼对不对?我有的时候觉得日本的女子对于自己钟情的男子有一种涓涓的含蓄,像樱花一样的细腻动人,以后我就这么称呼你可好?
附上一吻
璐璐
2006年6月12日
于白马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