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了那么多还没有完整地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萧忆水,今年33岁,在一家大型股份制银行总行上班,我爸逢人就说我是社会精英。而我却觉得自己其实就像一只气球,飘浮在一个布满钢筋水泥、充斥着各色人等的超级大都市,那个城市的高楼大厦就像困住我的四面墙壁,它们也在不停地向着天空伸展,我飘浮在城市的半空,低头时可以看到生活在城市底层挣扎着的人们,抬起头来却望不到尽头。
我说过我爸妈喜欢现在的我,而我的领导和同事们也喜欢现在的我。不过也许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并不重要,毕竟他们关注的核心是我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中的配合做得够好就行了,说到底,我们之间就是工作关系。所以,我是个什么样子其实只与我自己有关。也有好多人说喜欢我的性格,说我温文尔雅很有绅士风度,whatever,他们喜欢怎样想都行,那其实也没什么所谓。凌蓝蓝就是说喜欢我的人中的一个,不过她和只是说说“我觉得你这个人不错”的那些人不同,她的喜欢带有一定的目的性。
如果说我出现在一个地方的时候只是走路带风和脸上带笑,或者说是一部无声黑白默片的话,凌蓝蓝出现的时候就是带着交响乐前奏的彩色电影。对,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发现她是翠绿的,橙黄的,热闹而热烈,但,还好像有点儿不一样的感觉,孤独——热闹的彩色包裹着孤独和冷清,这种感觉让我心生怀疑。说句题外话,我们银行这种地方女孩子很多,漂亮女孩儿更是不少,她们个个衣着光鲜妆容精致,但我在她们当中看到有色彩的其实并不多见,男生也是,大部分男人都是黑白或者灰色的,这么多年来这种第一眼的色彩对于我来说一直是个谜,那些色彩和朦胧的光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说回凌蓝蓝,她是一个气场十足的女生,在我们这样一个“敛声屏气,恭肃严整”的职场当中,她可不单单似凤姐那般“丹唇未启笑先闻”,而是嬉笑怒骂之声遥遥可闻,红唇艳装摇曳而来全若入无人之地。凌蓝蓝身材高挑窈窕有致,长相美艳出众,照她自己的话说,比《来自星星的你》的女主角更多几分性感,而大家在心里更加认同的一定是张扬跋扈的性格更有几分相似。按说在我们这样的地方,这样的风格是很难被接受的,可偏偏她是Jessica的助理,而Jessica又是一个大不寻常的女人。
Jessica,我们的市场总监,香港人,之前长期任职于外资银行,相较于雷厉风行的工作风格,真正给我带来强烈震撼的是她的个人形象,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那就是——时尚。Jessica个子不高,留精干的短发,头发一定是打过发蜡的,油亮利落,衣着嘛就一个《VOGUE》画报,她有的时候穿一字领露锁骨的短款针织衫,面料和版型极为考究,露出一小圈紧致的腰腹,一条阔腿长裤一直盖到高跟鞋的鞋面,那双嵌着细碎水晶的高跟鞋估计足有12厘米高,我总担心她尖细的鞋跟如果一不小心扎到下水道的盖子上根本就没有办法拔得出来。Jessica穿风衣的时候更是一道风景,一件宽肩的黑风衣,领子、袖口和底边镶着亮白色的边,闪电一样,她这时会在脖子上系一条花色热烈对比强烈的丝巾,不大的脸上遮一副大大的墨镜,胳膊上挎着大个的湖蓝暗纹皮包,风衣里面是一件满身几何图案撞色设计的连衣裙,不用看LOGO就知道是某个大牌的当季新品。她宣扬工作生活都要兴致勃勃,她说我们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活得很苦,她的目标就是要把我们从痛苦的工作状态中解救出来。我其实一直没有搞懂她到底要如何解救我们,我想她不断给予我们的视觉冲击和时尚风向可能是计划的一部分,以至于办公室里的姑娘们宁可攒上好几个月的工资去买某个大牌的新品包包,幸好我不是女孩子,对于这些时尚也不甚敏感。
这样的领导选出的助理一定也是有异于常人的,所以凌蓝蓝对Jessica的胃口。职场上从来都是绝对的爱屋及乌,凌蓝蓝竟然成了大家争相结交炙手可热的人物。
其实她人很聪明,Jessica的各项工作、文件报告、活动日程安排得井井有条,还总是有很多灵光乍现的好点子,Jessica不止一次地说让她去做产品经理。有几次据我不经意间的观察,这丫头并不是不分场合的张狂,有大领导在的场合她绝对举止斯文含而不露,而和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只要职级低于Jessica她都毫不例外地颐指气使、原形毕露,所以应该说她是没把其他人放到眼里。我内心里觉得她的这种心态很危险,没准儿哪一天会翻船,相信有这样想法的人绝不止我一个,而我并不是盼着她翻船的人。
被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喜欢上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惬意的事儿,她像一颗传播复制能力极强的病毒,将她的这个心意散布于我们一整栋42层楼高容纳了不少于3000人的银行总部大厦,让那些根本和我没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了我,她得意地对我说她的病毒传播策略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按理说像凌蓝蓝这样张狂高傲的女子是不会看上我这样一个没有多少野心又斯文和气的男生,或许你会说她喜欢我与她截然不同的性格。这样的成分不能说完全不存在,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真正的原因却要从那次偶遇说起。
对了,我得先说说我和这座城市的相处之道,这是我在城市蜗居了两年之后才找到的——在万物宁静之处抚摸她的柔软,这虽然不是我的发明但着实令我发展出一项有益身心的运动——城市徒步。对于徒步来说,这座城市能够给予我的真的很多,她用多变的地形和地貌,把我塑造成一个沉静而执着的徒步者。在路途中,有一些荒芜了的消失不见的东西仿佛又开始慢慢地生长,我说不清那是些什么,但却能分明地感觉到它们。
我先从环绕城市的群山开始,一走就走了一整年,当然不是每天都走,是每个周末,周六早上太阳升起之前出发,周日晚饭前赶回家,洗澡、洗衣服,做一顿营养丰富的晚餐,结束漂泊游走的一个周末。我觉得自己身上有着某种流浪者的漂泊精神,很多人说那玩意儿是游牧民族才有的,可依我看我们这些世世代代生活在平原沃土的人们不是没有,我们只是选择了理性的压抑。接下来我开始沿着海岸线走,走海岸线时你会产生走在大地尽头的感觉,有的时候走着走着看到海岛的影子,我会登上一艘大船或者一条小渔船,去到岛上住一个晚上,能露营的地方我会扎帐篷钻睡袋,不能露营的地方就住在岛上的小旅馆里。
我的路途看起来随意其实恰恰相反,每一次出行之前,我都要做详细的研究。在没有GPS之前,我要把一个地方的路线摸清楚,打印地图,标注每段路的距离以及节点路标,备选扎营地点和节点用醒目的彩笔提示自己。之所以能找到目的地的地图以及详细路线,证明在我以前已经有人走过那里并留下了信息。现在有了GPS,地图、路线、定位就变得容易多了。但毋庸置疑的是,正确的方向、路线和精准的定位是野外徒步的一切前提,我甚至给自己买了一份全年的保险,是覆盖户外运动那种的,所以无论怎么说我并不是一个莽撞的人,相反,我在方方面面都会尽可能地考虑周全。这座城市的徒步线路有一定挑战但尚达不到驴友自虐的难度,这对我来说倒刚好合适。一座山分几个周末历时一两个月走完,每次走不同的路线或者登不同的山峰,这种感觉就好像你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和熟悉了一个人,所以等完成一整座山的徒步,我就认识了这座山,我和它之间就有了属于我们的记忆。
装备行囊同样重要。我在路上只带保障体能和水分的必要食物,每个准备出发的周五晚上我都会更新好食品,面包、饼干、牛肉干、巧克力、方便面和水,但装备却是要充分的,我的驼包很大,帐篷、睡袋、防潮垫、折叠手杖、冲锋衣、雨衣、抓绒衣、快干衣裤、袜子、手套、太阳镜、防沙镜、帽子、头巾、手持GPS、手电筒、头灯、小药箱、打火机、瑞士军刀、口哨、炊具、垃圾袋……可以说应有尽有。带这么多东西的原因不是为了显得专业,只是因为需要。就比如说炊具,只要气温尚可我就不考虑生火,但如果哪一天夜里温度较低,第二天一早爬出帐篷,喝上点热水、煮一杯热面能让身体的能量迅速攀升。有几样东西是所有装备里的重中之重,让我甘愿花了些血本。第一个是鞋子,一双好的徒步鞋能够任由你跋山涉水穿越荆棘瓦砾。一上来我就买了双专业的户外鞋,可鞋底太硬鞋面也不够软,一个周末下来脚就有点儿疼,好在可以缓上五天的时间。后来我还是决定给鞋子做个升级,毕竟脚板是徒步当中的执行部队。现在穿在我脚上的鞋子产自意大利,这个品牌的厂家同时是著名的军靴生产商。鞋面是透气防水牛皮,足够柔软不磨脚,鞋帮和鞋底的设计既厚实耐磨又贴合脚型,能有效缓冲长时间行走对脚底和脚跟的冲击,内衬超强防水透气,涉溪及雨中行走都不会进水。再有就是我的手持GPS了。如果说鞋子是执行部队那么GPS就是指挥了,它担负了我的地图和定位两大关键职能,所以我需要它地图清晰详尽、定位实时精准,防水、防尘、防震外加耗电低。自从使用这个小家伙的那一天起,它就忠心耿耿地为我提供着准确的指引,从无半点差池。有那么几次,多亏了它我才得以穿越迷雾,安然返程,我因此对它格外地器重和信赖,并给它起了个亲切的称呼——军师。哦,对了,从专业角度讲手持GPS有基于卫星原因的略微定位偏差,不过对于徒步而非测绘来说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前三名中还有驼包,好的驼包在材质、设计、防水、散热等方面都有着魔鬼般的细节,这又是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到的妙处,我有65L、40L、24L几个不同型号的驼包,都选自同一个我信赖的品牌。
然而,遇到凌蓝蓝那天却发生了一点意外。那也是一个大雾天气,蜈蚣山冬季暖湿气流交汇,山谷多雾,我因为有了“军师”相伴,倒颇有几分不以为然。可我却真的走上了歧路,这倒怪不得“军师”。那是一个三岔路口,其中的两条路都是上山的,下山的路也要先上行一小段再掉头向下。当时雾气很大,几乎难以辨别路线,但“军师”还是清晰地指引出了三条岔路的方向,只是,我竟然看到了第四条路。那是一条铺了柏油路面的公路,我面朝公路,试图透过弥漫的雾气看到些什么。一开始什么也看不清,可慢慢地,我竟然在绰约中发现了几个背影,他们好似是和我一样的背包客,正沿着这条公路向前走着,按照身影的大小判断,最近的一个人离我大概不到一千米的距离。我在脑子里快速地评估了“撞山”的可能性(驴友把在山里兜兜绕绕地走不出去俗称为“撞山”),蜈蚣山地形虽说有点复杂,溪涧比较多,但在大雾中能分辨水声因而远离沟壑就不会有危险,倒是有人说山里有蛇,不过现在不是夏季,蛇大多在夏季活动。山里迷路大多是因为走了小路,走公路不大可能迷路,公路上还应该有车子来往,实在走错路还可能搭上车,更何况有人同行。我于是开始沿着公路往前走。
雾气慢慢消散开去,还没散尽,但足以令我发现这竟然是一条很长的路,向前看不到尽头,我转回头,蜈蚣山不见了,我完全找不出刚才的路口。脚下的公路铺着平整的沥青,双向两车道,路的中间和两边都画着标准的白色路基线,道路两旁是枯黄的野草,间或有一丛一丛骆驼刺样的灌木,离开公路稍远一点是些焦黑色的小山包,我突然感到困惑,这里的地形地貌都和蜈蚣山完全不一样。我停住脚,站在路中间,周围的一切都是静悄悄的,连风的声音都听不到,我又发现这条公路上并没有车,至少我走到现在没有看到一辆车。我发现了一块路牌,于是心中窃喜,忙走过去看上面的文字,竟然不认识,不是中文,也不是我们经常能看到的英语、德语、日语、韩语、阿拉伯语和藏语,但是有一个图标,画了一座房子,房子下面我猜标注的是距离,但有多远我读不懂。我只能依此判断这条路通往一个村庄,并且不会太远。那几个和我一样的背包客,他们很可能就要到达村庄了。我于是选择走去村庄而不是回头,其实我压根儿无处回头,蜈蚣山消失不见了,找不到一丝踪迹,我还搞不懂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雾散尽的时候,村庄终于出现在我的前方。那是个可爱的村子,房屋都是砖砌的,五颜六色,山字形的屋顶也是彩色的,刚走进村庄时看到的房子有圆木的栏杆围起院子,只是,我没有看到人。他们也许在房子里,还是不要走进去打扰主人了!我于是沿着石板路走,并猜测就快走到村庄或者说小镇的中心了,因为房子连在了一起,高高低低错落有致,大多是两层或三层小楼,白色的、绿色的窗棂,有的撑着彩色条纹的雨搭,只是这里一样的,没有一个人。我走在石板路上,能够听得到自己笨重的徒步鞋发出的踢踏声,这些房子不像是废弃很久没人居住的,没有堆积的灰尘,没有蜘蛛网,窗子都是明亮的,那么小镇上的住户们他们去了哪里呢?莫不是公共假期,我听说在意大利的圣母升天日就会有整个村镇的人一起外出巡游。
我继续沿着石板路往前走,来到了一个圆形广场,广场正中立着一尊雕像,形似狮子的怪兽背上骑着个头发蜷曲的男孩儿,男孩儿手擎一面铜镜,我想应该有一个故事,比如这个男孩儿是谁,他骑着的怪兽是什么来历,他又如何获得了手中的法器,最终制服了怪兽成为人们膜拜的英雄。雕像是青铜做的,除了怪兽尾巴可能由于孩子们长年玩耍攀爬泛着铜色,其余的部分都被绿锈覆满了,但那样子并不难看,就好像自由女神像周身的绿锈,是岁月为它量身定制的一件绿色薄衫。广场上有几个店铺,像是吃饭喝咖啡的场所。我环视一圈,终于发现了一个开着门的店铺,我于是走过去,在一张桌子旁边卸下驼包放在地上,拉了把椅子坐下来。一个身穿黑色衬衫的男子走了出来,他友好地和我说话,我也情不自禁地冲着他微笑,谢天谢地,终于碰到了一个人。我正暗暗窃喜的时候突然发现了新的问题,我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我冲他摊摊手表示听不懂,他走开又回来,手里拿了一张菜单,“哦,你真是太好了!”我说,不过,那个菜单我也看不懂,但好在有几张图片,这帮了大忙,我指着应该是一只鸡的图片和我猜是啤酒的图片,男子友好地冲我点头,转身走开了。真可惜我们没法沟通,要不然可以问问他这里到底是哪儿,这里的人都去了哪里?对了,刚才在我前面的那几个背包客,他们是不是也来过这里呢,难道他们不要停下脚休整一下吗?
店员端着托盘走了过来,在我的面前放下一只装在盘子里的烧鸡,色泽诱人,一个易拉罐,我拉开拉环喝了一口,是啤酒没错。美味当前,我还是先大快朵颐的好,只当是把我的晚餐提前享用了。这烤鸡的味道带着一股特别的清香,可能是当地的什么特色食材,啤酒的味道也不错,淡淡的麦香,我把易拉罐拿在手里转着看,想找到一星半点熟悉的文字,可惜没找到,甚至也没找到一个数字,罐体是绿色的,上面倒是有一个圆形图案,就是那个雕像——手擎宝器骑在怪兽身上的男孩儿,只不过是截取过的,没有怪兽的尾巴和后半个身子。
酒足饭饱之后,我从驼包里掏出GPS,想看看这里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下一步该往哪里去。等等,“军师”它?平日里有求必应的“军师”,此刻竟然,它竟然板起了脸!地图——白屏!路线——白屏!导航——白屏!只有经纬度的信息显示了出来,N221.15.20[1] E118.38.12,“Come on,老兄,竟然甩我脸子,要么不显示,显示的还是个错误信息,你老兄今天怎么也不靠谱了?”我于是关机重启,但情况没有丝毫变化,看来这次是指望不上他了。
接下来要往哪里去呢?我陷入了迷茫。我从包里掏出手机,这里也没有移动网络信号,该不是真的一个北纬221度的地方吧?我心想,要不然怎么一切都这么邪门儿呢。我思量着要怎么结账,没有移动网络自然也没有移动支付,我摸出钱包,掏出两张一百元的人民币,估摸着应该差不多够了,只是,店员认识这种货币吗?正狐疑间,店员走过来给我倒了杯水,“Hi,”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就微笑着把两百元钱递给他,他微笑着点头接过钱,礼貌地说了句什么,我猜应该是“谢谢”,原来人民币在这里可以通用?我有点儿惊讶,看来一定是自己孤陋寡闻了,“Hi,我,”我指了指地上的驼包,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该——往——哪儿——走?”之所以这么尝试是因为我想没准儿他能听得懂一点中文也说不定。店员看着我,脸上现出困惑的表情,“Ah——”他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冲着我叽里呱啦地说了一气儿,然后用手指着三点钟的方向,我频频点头,我猜他是让我朝着那个方向走,至于那边有什么,走过去看看才知道。
这个休整还不错,至少喂饱了肚子还喝了点啤酒,怎么说也算得上惬意了,我背起驼包沿着店员指示的方向,没走多远,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火车站。车站有多小呢,准确地说也就是一个房间的大小,最多不过20平方米,没有大门,可以直接走进去,正对着就是一个售票窗口,只可惜,窗口拉着铁皮卷帘,右手边有一台自动售票机,上面是我看不懂的文字。我径直从自动售票机旁边走了过去,发现自己站在站台上。我的面前是一列火车,明亮的黄色车厢,我左右望望既没看到其他的乘客也没看到列车员。我沿着列车走了几步,看到一个开着的车厢门贴在旁边的列车壁上,那上面有一个奇特的装饰引起了我的注意,看起来好似一面铜镜,上面有一些什么东西在动,仔细辨认发现竟然是好多缠绕着的细蛇。我又探头往车厢里看了看,里面没人,我迈步走了进去。车厢很宽敞,过道两边各有两排座椅,包着蓝色花纹的椅套。透过火车的车窗,我看到一座拱形的石桥,桥下没有水,只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石头。我正困惑间,听到火车发出了长长的“嗤——”的一声,我听得出来这是火车启动前放开刹车的响声。火车要启动了!可是它要开去哪里呢?要不要下车?我一边在心里面问自己一边回身大步走到车门口,现在下车还来得及!
正犹豫间,一个刺耳的女声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走开!走开!我要飞!我要飞!你们这些吃虫子的,我不要再追着你们,不要!我为什么要追着你们?为什么?走开!啊——”那个声音像是旋转着不断升高分贝,到最后几乎变成了尖叫。我一大步跨出车门,车门在我身后轻轻地关上了。我转回身,注视着火车启动,缓慢地,沿着笔直的铁轨驶向前方。前方,那里又是哪里呢?“啊——”我又听见了那个尖厉的女声,声音来自我的身后。我转回身,穿过站台,发现站台对面也有一座拱形石桥,和我刚才透过火车车窗看到的一样,桥底下没有水,只有大大小小的石头。“啊——”女声又响了起来,我觉得那是什么人在歇斯底里地发泄着胸中的郁积,可是她在哪里呢,好像是穿过这座石桥的那一边。我卸下驼包,把它先扔下去,自己再跳下站台,那站台倒不高,只是背着驼包跳的话还是太吃力了。我拎起驼包重新背好,踩着大大小小的石头往前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拱桥前。那拱桥是用粗糙的大石头砌成的,石头的接缝处长着小草和野花,从底部大石上的印迹看得出这里原本是有水的,可能是一条河,只不过现在干涸了,但河水应该不高,因为我要俯下身才能从桥拱下穿过来。
我抬起头的时候,嗅到湿润的气息,眼前是绿色的树木,掩映交织,有潺潺的水声,“蜈蚣山?”我吃了一惊,再转回身,拱桥、车站、小镇都已不见踪影,我完完全全地,置身于蜈蚣山的溪涧之间。“莫非是在做梦?”我晃了晃脑袋,深吸一口气,烧鸡和啤酒的香味儿从胃里涌了上来,“真是见鬼!”刚这样一思忖间,那个女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不是尖厉的呐喊,而是唱戏似的带着音调的起伏和转承,“飞呀——飞呀——我的鱼——鱼儿——鱼儿——快——抓住你!”我竖起耳朵听,如果判断没错,声音来自离我几十米的右上方,我于是沿着小路走上去。我记得眼前的路,上山时大约在两百米的地方我来过这里。小路的尽头是大石堆成的山头,有几分陡峭,要攀爬上去,最边上的几块大石像小孩子堆的石头阵,看着不够稳固的样子,这个地方有个名字叫“勇士岩”,有驴友在这儿选好角度坐在顶端伸出来的大石上留影,颇有几分“惊险”。“勇士岩”下方是一个山涧,树木茂密,溪流叠瀑,那里的风景是极好的,但如果一不小心失足也是足够危险的,大雾的时候,这种地方就更要格外地当心。
那个女孩儿站在顶端伸出大石的边缘,穿着细细的高跟鞋,一件束身的墨绿色礼服裙,齐腰的长发在风中飘扬,我很好奇她穿成这个样子是怎么一路登到这里的,又是怎么攀上大石。她背对着我,我感觉她整个人好像都在摇晃,让人看着揪心,她却还在带着唱腔地喊着,“飞呀——飞——我的鱼儿——”。我把驼包卸下来,尽量轻地攀上大石,走到她的身后,然后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嗯?”她猛地转过头来。
“你?”我也着实吓了一跳。
这个人我认识,凌蓝蓝,我们办公室里的人气女王。
“咦——”凌蓝蓝提高了嗓门,“你是谁啊?我怎么看着你这么眼熟呢?”
“我——”从她扑到我脸上的气息,我就知道她喝了不少的酒,极有可能是喝了很多,“蓝妹妹,你怎么在这里?就你一个人吗?”
“你管我叫蓝妹妹,所以你也认识我对吗?那可真是太好了!”她突然表现得极其兴奋,跺着脚下细细的高跟鞋,意欲要拍手的样子。
“咱别在这儿吧,风大,下去!”我拉着她走了几步,皱起眉头打量她。
我该怎么把她从大石上弄下去呢?那么紧的裙子,那么细的鞋跟。在我犹豫的当口,凌蓝蓝甩开我的手,弯腰脱下两只高跟鞋握在手里,然后背靠着大石的边缘滑到了下面一块大石上,她的动作非常轻巧灵活,我急忙跟在她身后跳了下来。她如法炮制地侧滑、背滑,转眼间就下到了路面上,这让我着实松了一口气,也颇有几分惊奇。不过我注意到凌蓝蓝的礼服裙已经被大石磨得不成样子了,不过显然她并未在意,或者说还未意识到这一点。
“我们下山吧!对了,你是怎么走上来的,穿着这个吗?”我指着她手上的高跟鞋问。
“就是这样!”她抬起脚做了一个走路的样子,同时扬了扬手上的鞋子。
“你光着脚上来的?”我低头看她的脚才发现她腿上的黑色长丝袜已经泥泞不堪,而且刮出了一条条凌乱的痕迹。
“可是我现在累了,我想要睡一会儿!”凌蓝蓝说着这话,眼神儿就涣散起来,她摇摇晃晃地找到路旁的一块石头,就准备坐下去。
“别,别在这儿睡啊!”我急忙拉住她,可是她的身子开始发沉,如果你扶过烂醉如泥的人,你就会知道他们那时到底有多重,我觉得自己好像在拼命地拉着一只被猎枪射中的野猪。“睡——就睡一会儿——一会儿——”她还是沉在了石头上。
好在那里有一高一低两块石头,她刚好坐在矮的一块身子趴在高的石头上。她转瞬间没有了声音,她睡着了,两只高跟鞋掉在地上,头侧枕在一只手臂上,另一只手臂垂在伸长的腿上,头发散乱地披下来。我挑了挑眉毛,眼前的凌蓝蓝和平日里那个精神抖擞的蓝妹妹实在很难画上等号,不会又是幻觉?
我闭上眼睛,深呼吸,再睁开,凌蓝蓝还在我面前,凌乱地酣睡,真不知道她清醒了知道自己眼前的这副尊容会不会尖声大叫,要是被高铭看到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想起他来。
高铭是我一个部门的同事,他和我一样也负责一个处的业务,从工作能力上说我俩不分上下。我们这样知名的大企业,进来的至少都是名牌大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留学回来的也大有人在,不能说所有的人都很优秀,但只要善于学习和沟通、态度积极,工作大多都能受到肯定,这也是这座城市吸引年轻人的地方。这里汇聚了众多的优秀企业,它们为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提供了相对公平的竞争平台,至于说更上层楼嘛,我觉得企图心、人际关系以及机会是比较决定性的因素。
高铭的企图心就比我的强,所以他也会刻意地去建立有益的人际关系,比如和领导们一起打球、玩牌,我在沿着城市漫游的时候他在忙着混圈子。记得我的一位领导有一次特意提点过我,说我投入得不够,我爸也和我聊过,他说现在和他那个时代既有相同也有不同,相同的是都要想办法得到领导的垂青,不同的是那时候要避免被群众舆论说成是马屁精,现在大可以光明正大而且被推崇为高情商,听起来只是简单地换了个说法,其实是价值观发生了变化。我当时就想如果我爸处在我的环境中,一定不会输给高铭,混社会这种能力说到底也还是需要天分的,我在这方面天分真的不高,估计连我爸的十分之一都不如。
但我也有自己的一套观点,我觉得一个人在内心深处认同什么最有价值就会自然而然地在那方面有所用心,我想在工作之外保留一个真实的自己,所以我宁可独处也不想再把精力花在工作圈子的经营上,我觉得那样会令我窒息,让我觉得自己变成了格里高尔那只大甲虫,当然你一定也要同时承担自我选择的结果。
高铭就是一个肯付出的人,他也好似乐在其中,混进圈子对他来说带来了蜜蜂找到花蜜一样的欢畅。高铭还是个喜欢混在女人堆里的男人,他喜欢说各种笑话和荤段子,尤其擅长把平日事务缠身的女领导们逗得花枝乱颤。我说不好,总觉得这个特点吧,有可能是优势,毕竟银行里面女领导多,领导们打牌、唱歌的时候都会想着叫上他这样一颗大大的开心果;但也说不好没准儿是个缺点,整体而言,我们看到的大领导尤其是男性领导还是比较威严和谨慎的。
说起高铭和凌蓝蓝,高铭见到凌蓝蓝那就好比一只老鼠盯上了一块鲜奶酪,Jessica听不大懂高铭的笑话,但她记住了高铭是那个对蓝蓝有所企图的男人,Jessica对这一点并不反感,她说高铭很真实,像凌蓝蓝这样火辣的大美女,哪个男人能够不心中**漾一下呢。高铭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表达仰慕实属心胸坦**之人,她觉得高铭反倒是最不会做出什么苟且之事的人。
记得一次条线的outing,在去程的大巴车上,带队的涂总对大家说:“等一下的登山比赛,身体不行的不必逞强!不行的欢迎加入我们的水牛散步队!”全车顿时一片哄笑。“铭铭,我听说你每夜耕耘不辍,估计身体不行了吧,要不就加入水牛队吧,不丢人!”凌蓝蓝这时突然开起了高铭的玩笑,双手拍在前排高铭的肩膀上。车内顿时笑炸了锅,凌蓝蓝更是笑得像个癫痫发作的猴子。“哎我说蓝妹妹,这你就不懂了,”高铭怎能放过和凌蓝蓝交手的好机会,他早已从座位上站起身,反身一条腿跪在椅子上,身子整个趴在椅背上面对着凌蓝蓝,“我和我老婆那是在与时间赛跑争取生下一只金猴!”他的脸上换上一副意欲有所图的暧昧神情,“小蓝啊,你看我夜夜耕耘,但我正逢壮年,身体强壮到像火山爆发,每天看到你都要流鼻血,我哪里会不行,反倒是精——力百倍哟!”他特意把那个“精”字重读并像拉一根有形的绳子一样拉着长音,“小蓝,”他得寸进尺地伸出手拍了一下凌蓝蓝白花花的手背,“要不你给我个机会让你体验一下我活力四射的精——力,绝对不会让你失望!”“无耻!”凌蓝蓝大叫一声,“我看你连猴子尾巴都抓不住了,还敢打姑奶奶的主意,信不信我等下在山上找块石头把你给做了,让你金猴生不成直接变石猴!”大家笑得前仰后合,高铭却脸色发亮一副兴致高昂的样子。
要说他们这玩笑吧,其实也真不算什么,快节奏高压力之下,人们需要找些自己的方式作为出口把情绪发泄出去,就像高压锅需要通过压力阀放气否则就容易爆炸是一个道理,勇敢的自嘲和低俗的玩笑不过是职场文化孕育出来的排泄物,虽然我觉得当众排泄还是不够文明的。
高铭从来都是一个勇于牺牲自己的奇葩一朵,他会抓住大大小小的场合不失时机地表现自己。就比如说他之所以去健身房全部的目的都在于年终晚会上的秀场需要,他是晚会上绝对的主角,扮演美人鱼或者小天鹅,反正不管什么角色最终无一例外地用他的拿手好戏将晚会的气氛推向**——除了底线部分,秀出全身的肌肉,陶醉在全场的尖叫和狂呼声中。高铭这么做的时候非常地自我陶醉,就像演员沉醉在扮演的角色中,不知道是自己欢喜还是角色欢喜,风头盖过那些应届毕业生。当然了,玩笑归玩笑,表现归表现,也许到了适当的时候,高铭会摇身一变,变得威严和谨慎也未尝可知,有的人总是知道在恰当的场合做出恰当的表现。
然而高铭对于凌蓝蓝,是否真的有几分想入非非呢?我想我在这个时候脑海中突然冒出高铭的形象,可能与我和Jessica的观点并不一致有点儿关系。
我把驼包拎过来,在附近也找了块石头坐下。凌蓝蓝还在酣睡,嘴巴微微张着,我想她一定不希望被人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有那么一刻我突然想转身离开,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我也什么都没看到过。但我马上意识到我不会那么做,毕竟这里荒郊野外的,一个单身女子又烂醉如泥的,要是碰到了高铭之流,不对,我不该真把高铭想成那个样子,我是说,万一遇到了不三不四的人……我从驼包中翻出件抓绒衣给她披上,这里毕竟风有点大。不能任由她这么睡下去!我这样想着就走过去试图摇醒她,谁知道扳着她的肩膀摇了半天她除了轻轻地哼了几声竟然没有什么反应,我站起身四处望望,没看到其他的人。得把她弄下山,但是现在没有人能够帮忙。我看了看靠在石头边上大大的驼包,再看看酣睡着的凌蓝蓝,看来我是没办法把这两个家伙同时背下山了,那只好这样了……“醒醒!喂,醒醒!”我猛力地摇晃凌蓝蓝的肩膀,“我现在要背你下山!”她还是轻轻地哼了几声,我蹲下来,把她的手臂拉过来搭在我的肩头,抓住她的上臂使劲儿地站起来,她的身体被我拉直了,我再一使劲儿,拱了拱背,她的身体现在终于趴到我的背上了,我弯着腰,把她的身子尽量往上挪动。也只能这样了,要是她能清醒一点配合一下背起来要轻松很多。
我现在特别感激那只烧鸡和啤酒,也许我获得补给就是为了要完成现在的任务。凌蓝蓝在我的背上,重的像一头野猪,我只能用她平日里风姿摇曳的形象来安慰自己,我好歹也算背了个大美女吧。人的审美其实很容易受影响,短短的几十年间,好莱坞大电影的审美观就把东方的含蓄美冲击得落花流水,长腿细腰大胸翘臀勾起了中国男人心底的欲望,拥有这样的身材几乎成了所有女孩儿的梦想,真不明白这个天之宠儿凌蓝蓝干吗还这么糟践自己跑到荒郊野外来烂醉如泥地醉卧不醒,平日里丰满有致看起来煞是养眼,可要是身材瘦小一点那现在背在身上一定会轻松许多,看来凡事都是有利有弊。
说起性欲这件事情,老外从外表来看的确更占优势,他们块头更大更彪悍。以浪漫著称的意大利,在两千年前的古罗马时代就以崇尚勇猛和武力而著称,女性对男人的青睐取决于这个男人勇敢和神武的程度;在遥远的南美洲更是有无数女人偷偷钻进“奥维尼亚诺上校”的帐篷**后离开,她们只希望种下英雄的种儿;在古希腊,**也从来都不是一件羞耻的事,希腊神话中的神经常被人间的美色所动,尤其是传说中的宙斯,在人间留情无数,因而诞生了一个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时代;还有我们的近邻日本,成人电影大行其道,**女优成了我们这一代中国男性的**教科书。我用一系列的胡思乱想来分散着自己的注意力,否则如何才能走完这沉重的路程呢。
我都是提起一口气走出一阵子,再停下来弯着腰双手叉腰休息,大口喘气,但又不能把她放下来,怕很难再把她拉回到背上。好在这段路并不算陡,也都是修整好的,只是要围着山坡盘旋,路程有点远。怎么就遇不到一个人搭把手呢?快了!就快到山脚下了!我给自己打气,远远地,我的确看到了房屋的影子,这回一定不会有问题了!
我又鼓起劲头走了起来,但脑子里却开始回放刚才走上公路、走进小镇的场景,那条没有车的公路,那块写着离奇文字的路牌,那些只望得到背影的人,以及小镇里的彩色房屋、石板路、铜绿色的雕像、彬彬有礼的店员,还有那个没人的车站,不知开往哪里的火车,车门上奇怪的符号,那座古老的拱桥,我的眼前又浮现起俯身钻过桥洞的那一瞬间,绿树掩映,溪流声潺潺入耳。这样一边想着一边走一段停一阵喘气休整,终于在经历了几番的精疲力竭之后来到了山脚下。
两个村民打扮的男子正蹲在一处山泉边用大大的塑料桶接泉水。“大哥,快来帮个忙!”我觉得自己的喊声都是虚弱的,两个男子看到我连忙放下桶起身跑了过来,他们操着浓浓的口音,但在我听来却倍感亲切,我听得懂他们,他们也听得懂我。凌蓝蓝终于从我的背上被卸了下来,他们其中的一个人背起了她,另一个人扶着她的背,我踉踉跄跄地跟在后面,一直走到一个小卖店门口。两名男子朝店里喊了一声,一个中年女人抱着个娃娃走出来。他们说了几句,女人回身把小孩儿往婴儿车里一放,在孩子腰间“啪”的一声扣上扣带,那孩子倒也着实乖巧,一声不吭地坐在婴儿车里,靠在椅背上,眼睛骨碌碌地看着屋子里面的人。女人引着男子走进店里,推开靠墙的一扇门,露出一间小屋,屋里有张床铺和一些简陋的生活用品,男子按照女人的引导把凌蓝蓝放在**,我这一口气才算终于长吁了出来。女人拉了条被单盖在她的身上,又给我搬了把椅子,递给我一瓶水,我先谢过两名男子,看着他俩转身离开了,又和女人聊了几句,把凌蓝蓝交给她照看。
过了一小会儿,觉得体力恢复了些,我又重新上山,驼包还躺在那里,我把凌蓝蓝的两只高跟鞋捡起来塞进驼包,再背着驼包下了山。我在女人的杂货店里买了些东西,主要是考虑不好直接付看管费用给人家。
网络平台上好不容易叫了一辆愿意跑到这里的车,司机说要加五十元的远程接客费,付现金,我答应了,我现在没有更好的选择。把凌蓝蓝扶到车里的时候女人说:“女孩子家不好醉成这样子的!”我说是是,在车子里坐好,司机说这是喝醉的吗?等下要吐在车上怎么办?我又加了他一百元他才慢悠悠地发动了车子。
“凌蓝蓝住哪儿呢?”我突然间脑子“嗡”地一下,陷入了彻底的绝望。
[1]正确的纬度数值为0至90度之间,在本书中因寓指一个不存在的地方而特意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