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曆險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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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敞開的雙層門,走進來一位衣著光鮮的男士。我知道,他就是那個卡洛斯。他很英俊,大約年近四十歲。他一頭濃密的棕色頭發,打理得很好,皮膚顯得有些蒼白。他穿著筆挺的米色亞麻長褲、“古馳”牌的樂福鞋,上身則穿著一件看起來很貴的馬球衫——那衣服的顏色,就和我酒瓶裏這塊青檸差不多。看著他,我不禁想到了這樣的畫麵:今天早上,卡洛斯躑躅在配有空調的房間裏的步入式衣櫃前,反複試著要搭配出能夠融入基韋斯特本地氛圍的衣裝打扮。看來,不幸得很,他的穿著在基韋斯特並不接地氣。不過還好,這裏沒有對他人評頭論足的習慣。相反,幾個同性戀酒客望向卡洛斯的時候,顯得興奮異常。

為了這次會麵,我也留心了一下衣著:我特意套上幹淨的牛仔褲,腳下也從人字拖變成了船用鞋。我還穿了一件某設計師專門設計的品牌T恤衫,胸前甚至特別注明“設計師專屬T恤衫”。

我知道,卡洛斯絕對不是在翻看本地黃頁的時候才找到我這個人的,他肯定對我的情況略知一二。當然,他也可以根據他獲知的我的情況得出結論:丹尼爾·格拉漢姆·麥克米克很有可能會心甘情願地為他效勞。嗯,也許我確實樂意有生意可做,但是,半夜奔往古巴這樣的生意,我可真不會幹。

卡洛斯發現我就在吧台旁邊,於是走了過來。他向我伸出手,“我就是卡洛斯。”

“我是麥克。”我倆握手打招呼。

“你肯見我,我很感謝。”

我肯見他,他很感謝,說這種話的人,基本都是推銷員。當然,沒準兒卡洛斯待人確實如此紳士有禮。他應該屬於移民第三代,而且已經不帶古巴口音。但是,這種人的英語都規矩得有點過分,遣詞造句也有些怪異。隻要聽一下,就知道他們其實能夠駕馭兩門語言。而且,他們中不少人還在使用帶有西班牙語色彩的名字,比如,眼前的卡洛斯叫卡洛斯,而不是叫“卡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