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坡

12

字體:16+-

一張法院的傳票擺在我麵前。

這是我這輩子第二次收到這種東西了,兩次的原告方都是小優的爸爸,第一次是為離婚,這一次是為拿回小優的撫養權。

我嚓嚓幾下把傳票撕了。把我掠奪一空也就算了,還想來搶走我的孩子!休想!

冷靜下來一想,他是有足夠的可能打贏這場官司的,他有固定住所,有固定職業,有固定收人,他有的我都沒有,而且,如他所說,我還有“不夠健全的心智”,居然帶著孩子盲目地跑到耶市來。

再一想,他可能是有預謀的,他早就想奪回小優的撫養權了,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千方百計打聽到我的下落,更不惜玩起跟蹤的把戲,查到我們的住所,不然,這張傳票他都不知要寄到哪裏。

幸好我四海為家,自由自在,既然他已找到我們的住處,那我再搬一次,我不信他還能找得到。

我打電話給安旭,她正在外地,恐怕得待上一段時間。

唯一的朋友,在最關鍵的時刻,卻指望不上。我有點沮喪,但還是打起精神告訴了她我收到法院傳票的事。

“看來,我不能在這裏繼續住下去了,我得換個地方,讓他找不到我,就算他想辦法搞缺席判決,孩子在我手上,他還是不能得逞。”

她沉吟了一會說:“也好,既然這樣,我建議你把筆名也改了,上次他通過小提琴老師找到你,以後焉知不會通過雜誌社找到你。”

有點難以割舍,辛格這個名字,我已用了十多年。多少積累了一點資曆和人脈,突然換掉……罷了,保護小優,不讓小優被他從我身邊奪走,才是眼下的當務之急,再說,換掉的隻是名字,又不是我的能力,沒什麽好擔心的。

為避免再次被他找到,我沒找中介公司租房,自己在網上聯係了個一室一廳的小房子,看好房、談好價之後,我請了個力工,一次性搬進新家。這裏相對僻靜,遠離市區,又是二樓,清風襲來,突然有種接到了地氣的感覺,不像之前在高層電梯房,稍微刮點風,窗外就囂叫連天,仿佛馬上就要地動山搖,大難臨頭。